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64|回复: 10
收起左侧

[其他] 注射用水系统过热水灭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2-27 09: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各位大佬:注射用水系统在进行过热水灭菌时,储罐内温度探头监测温度已达到126℃,分配管网换热器前后温度也已达到125℃,系统开始计时灭菌30min。但是制备系统产生进储罐的进水管道阀门末端,温度验证仪监测温度最高只有119℃,最低117℃,平均118℃。
能否通过计算F0值≥12min来判断此处也被有效灭菌了。


图片1.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27 10: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愚见,有效灭菌和合规是不一样的,如果合规要求灭菌需要大于等于121℃,那么这次就是失败的;另外有效灭菌除了F0的要求,还有微生物挑战的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27 10: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或许确实达到灭菌效果了,但是不合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2-27 10: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验证的数据是121℃,只有这个温度条件下才能证明一定有效。其他条件做了验证再说效果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24-12-27 12: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27 13: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不是过热水,但是USP给到的区间值是121-1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12-27 14: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水管阀门后过长,可以外加保温或加热带确保有效的灭菌温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2-27 14: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水系统上的温度探头的话,它计时程序应该是所有灭菌管道上的探头都达到121后才会开始计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7 16: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柠檬糖の大叔 发表于 2024-12-27 14:35
如果是水系统上的温度探头的话,它计时程序应该是所有灭菌管道上的探头都达到121后才会开始计时

一共三个温度探头分别是储罐内、分配管道上换热器前后各一个。这三个探头都达到121℃以上开始计时。但是现在用温度验证仪监测的是进储罐前阀门末端这个死点位置达不到12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7 16: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Heovoc 发表于 2024-12-27 10:01
个人愚见,有效灭菌和合规是不一样的,如果合规要求灭菌需要大于等于121℃,那么这次就是失败的;另外有效 ...

借楼补充提问:那注射用水储罐和整个分配系统如何执行过热水灭菌效果的确认?除了系统自带的温度探头以外,确认时是否需要在储罐内部、分配管网最远端等管道死点区域布置温度探头,确认温度是否都达到121℃。若确认布置的探头温度均能达到121℃以上,再进行生物指示剂布点确认是否能有效杀死指示剂上的微生物。需要这样做注射用水的过热水灭菌效果确认吗?

点评

没有实践经验,但是个人来看,应该是可以参考23版GMP实施指南 蒸汽在线灭菌的策略和方法来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2-30 10:5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30 10: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11206032 发表于 2024-12-27 16:20
借楼补充提问:那注射用水储罐和整个分配系统如何执行过热水灭菌效果的确认?除了系统自带的温度探头以外 ...

没有实践经验,但是个人来看,应该是可以参考23版GMP实施指南 蒸汽在线灭菌的策略和方法来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1 22:2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