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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销售单元可以包含同一产品的不同型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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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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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类医疗器械,因为销售需要想把两个型号放在一个最小销售单元进行售卖,这样是ok的吗,如果不可以有哪条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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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最小销售单元是指拥有独立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凭证编号的单位。因此,如果两个型号的产品属于同一个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编号下,它们可以包含在同一个最小销售单元中进行销售。这一规定确保了产品的合规性和市场接受度。

具体到您提到的一类医疗器械,如果两个型号共享一个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凭证编号,那么将它们放在一个最小销售单元内进行售卖是符合规定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市场是否接受这种组合销售方式还需考虑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偏好。

综上所述,从法规角度来看,您的操作是可行的,但建议进一步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以确保产品销售策略的成功实施。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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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462534.htm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并未找到“最小销售单元是指拥有独立注册证编号”这句话,希望能改善  发表于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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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同一注册证上的两个型号应该都可以单独作为最小销售单元售卖,两个合并就是另外一个型号了,超注册证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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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智鼠 发表于 2025-1-10 09:44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最小销售单元是指拥有独立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凭证编号的 ...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462534.htm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并未找到“最小销售单元是指拥有独立注册证编号”这句话,请问你是从哪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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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柏欣2014 发表于 2025-1-10 10:47
你同一注册证上的两个型号应该都可以单独作为最小销售单元售卖,两个合并就是另外一个型号了,超注册证范围 ...

不同注册证的产品不能放在同一个最小销售单元么?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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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孤酒 发表于 2025-1-10 14:44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462534.htm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并未找到 ...

这个AI会乱讲的 之前问了药典一个东西 给我编了一个通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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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多谢!  发表于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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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里,需要说明你对于最小销售单元的认知。

最小销售单元,是说这个产品有独立的包装,有独立的标签,有独立的说明书,能够进行独立的销售,这个是最小销售单元(有些特殊的可以不需要独立的说明书,忘了哪里说的了)。

所以,你把两个独立的包装独立的标签独立的说明书放在一起,组成一个大包,是没问题的。

然后,你说是一类,还有有个特殊情况,就是包类产品,如果是在同一个包类注册证下的,那么,两个型号规格一起走,一般来说也是能够接受的,但是这个接受只是业界默认,如果检查的硬要搞你,还是属于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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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MDHAN 发表于 2025-1-10 15:01
这句话里,需要说明你对于最小销售单元的认知。

最小销售单元,是说这个产品有独立的包装,有独立的标签 ...

我看到有的产品就是两个注册证号放在一起的,说明说整了个合订本,里面放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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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一起没问题,只要两个产品分别符合最小销售单元就可以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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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孤酒 发表于 2025-1-10 15:09
我看到有的产品就是两个注册证号放在一起的,说明说整了个合订本,里面放两套

放在一起没问题,只要两个产品分别符合最小销售单元就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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