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581|回复: 40
收起左侧

[法律法规] 啥情况,药品管理法白学了?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EPO2B小青年1 于 2025-5-7 17:05 编辑


见图片内容,违法成本越来越低,行业咋办,患者咋办?

处罚信息

处罚信息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没多久就删帖了,之前也是有个处罚的公告,一样的没按照GMP处罚,下面有人留言指出后没多久帖子就没了

点评

那是药品管理法,上位法,法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3 天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浮生半世bdd 发表于 2025-5-7 17:12
正常,没多久就删帖了,之前也是有个处罚的公告,一样的没按照GMP处罚,下面有人留言指出后没多久帖子就没 ...

那是药品管理法,上位法,法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度吧,编一点算不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有从轻、减轻的情况,故倍数有降低。

点评

不是倍数,是处罚起点就是十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前天 08:5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前天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冒个水花很快就被压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前天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编造生产记录,就处罚11万?陕西适合中国药企。

点评

会不会有可能他那个玩意不值几个钱,有些药品价格很低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前天 10: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前天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成本确实挺低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现在的外界环境有关,现在就业环境紧张,如果按照10万的15倍罚款,那可能会让这个企业倒闭。再说了,编造记录的哪个部分也是很重要。比如说,未及时填写,生产结束后才填记录,这个也算编造生产记录的哦,这个是事后录,也是违规的,那如果这个就处罚150万,那真的有点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能够完全实现ALCOL原则的药企,都是人员配备充足,工作量分配合理的好企业。国内哪有这么多好企业,很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管理混乱和工作量超标。所以就会出现某些违规现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默子 发表于 2025-5-7 17:47
那是药品管理法,上位法,法律。。。。

你说的对,应该是药品管理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成本低,是变相的支持其他企业效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前天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从来都是这样的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种情况在天朝再正常不过了,说白了天朝的各个封地也都算是一方诸侯,什么地方法规违反上位法的情况多如牛毛。甚至地方法规倒逼中央管理规定改变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就是央地博弈的一个方面罢了。也不能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严格按照上位法执行,有些地方真就会死给你看。

点评

应该说立法的才不管你企业的成本了,法律当然高大,但是很多低小企业根本没有钱来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或配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前天 10: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classicboy 发表于 2025-5-7 21:14
可能有从轻、减轻的情况,故倍数有降低。

不是倍数,是处罚起点就是十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违法的不赚钱,这句话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点评

最快赚钱的方法全在刑法里面规定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前天 09: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理解为地方保护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Jacobu1j 发表于 2025-5-8 08:59
不违法的不赚钱,这句话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最快赚钱的方法全在刑法里面规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提到了,这个是成本。
在目前的集采大环境下,就是要求企业想尽办法去降低成本,各种成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前天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裁量理由。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执行上级和本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说明裁量适用的依据和理由
第三十九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罚款的数额按照下列规则确定:
(一)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减轻处罚应当低于最低倍数,从轻处罚应当低于最低倍数和最高倍数区间的30%,一般处罚应当在最低倍数和最高倍数区间的30%—70%之间,从重处罚应当超过最低倍数和最高倍数区间的7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10 20:2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