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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物相容性接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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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前天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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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他的使用期限是18个小时,关于累计接触时间,有两种理解:1、计算产品的累计时间,接触时间是<24h;
2、计算人体的累计时间,用完一个一次性产品,还会在用新的,所以需要考虑使用所有产品加起来的总时间,如果一个人用100次,接触时间是>30天


请问这个累计接触时间,哪种理解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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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前天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医疗器械生物相容性评估中,累计接触时间通常指 **产品与人体接触的总时长**,而非单一产品的使用时间。根据《GB/T 16886.1-201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及ISO 10993系列标准,生物相容性评估需基于 **器械的预期接触时间和使用方式** 进行综合判断。

若器械为一次性使用且单次接触时间为18小时(<24h),其生物相容性分类通常按“短期接触”处理。但若患者多次重复使用同类器械(如100次),则需考虑 **累积接触时间** 对生物相容性的影响。此时,总接触时间可能超过24小时,甚至达到数天或更长,需重新评估其风险等级和试验要求。

因此,第二种理解更符合法规逻辑,即累计接触时间应基于 **实际临床使用场景** 计算总暴露时长,而非仅单次使用时间。具体需结合器械的设计、使用频率及持续时间,参考《GB/T 16886.1》中关于“接触时间”的分类原则进行判定。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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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前天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考虑临床的情况吧,感觉不应该只考虑单个的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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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前天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种,不解释啦,你可以理解成一次性注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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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前天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连续使用就是按照累计的时长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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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看累计使用时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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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种计算方法,同一病人连续使用同一型号规格产品时长累计。
举两个常见的例子:留置针,CGM血糖检测臂上传感器探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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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患者接触的时间其实要结合产品临床用途来综合判定。

比如:注射器,注射的时间是1S-10S,这种瞬间接触的医疗器械时间可以考虑是<24小时;或者可以从其他的角度来看,就算这个人天天需要注射1-5次,每次10S,累计时间要达到30天,连续注射半年都很难达到累计时间30天的。
比如一次性透析器产品:只有肾脏问题的人才用得上透析器,需要做透析的患者一般都是要终生使用的,一般情况下3天透析一次或者1周透析一次,做一次透析需要4-5小时,终生透析累计时间1年就超过30天时间了。 这种情况可以判断为长期接触了

         有疑问欢迎咨询 1348006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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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产品具体分析,可以联系188 2508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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