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538|回复: 47
收起左侧

[其他] 【统计】有多少人喜欢【黑道生涯】,大家一起来投票!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2-12-24 10: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个人极其不喜欢被%……&&%!我要退出【黑道生涯】,请问管理员豚鼠 ,该如何退?另外退出也要花1000金钱,这不是明摆的抢劫吗?!


另外对增加的这个游戏,本人极其反感!
为什么呢?
首先,每天至少被打劫5次,就是100多积分及金钱,那么过几周来,就变成零级别了,大家辛辛苦苦在论坛的耕耘与付出就这么被掠夺了,问过大家了没?(无论加入黑道与否都被打劫)。
其次,这是专业的论坛,而不是游戏的论坛,希望不要脱离其宗旨!如果把它变成游戏的天堂,就有点太。。。。!如果想娱乐,去玩专业的游戏岂不更好?!
再次,谁能够有时间每天都登陆呢?除了。。。。

想想过几个月就要成为穷光蛋,本人觉得有必要大伙一起来公投一下:到底有多少人喜欢【黑道生涯】呢?请大家投票表态一下!同时请大家跟帖支持!

————————如果想娱乐,完全可以把它独立出来,金钱与积分不与论坛帖子的合在一起!——————————————
=======4个小时内,给你详细说明。----豚鼠=========
           一起期待!希望不要让大家失望哟!-------无为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id=84067&extra=

这样您可以接受了吗?
单选投票, 共有 47 人参与投票

投票已经结束

57.45% (27)
17.02% (8)
2.13% (1)
23.40% (11)
0.00% (0)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12-24 10: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呵呵,
建议论坛取消“黑道生涯”游戏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1&fromuid=2366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12-24 10: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设定为可以随时退出。我就远离黑道了,没有人能打劫我。就算这样,也已经被劫持N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4 10: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4 10: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承德天原 @雁渡寒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4 10: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jjb2005 发表于 2012-12-24 10:18
建议设定为可以随时退出。我就远离黑道了,没有人能打劫我。就算这样,也已经被劫持N次了!

认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24 10: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游戏惹的祸,为免大家心生疑虑,建议各位版主出个帖子详细说明游戏规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4 10: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厚厚慈悲 发表于 2012-12-24 10:21
都是游戏惹的祸,为免大家心生疑虑,建议各位版主出个帖子详细说明游戏规则

期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12-24 10: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设置为没加入黑道的不能被打劫。{:soso_e113:}加入了的就是愿打愿挨了。{:soso_e113:}@豚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24 10: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好人呢,看到游戏就打瞌睡,基本上不玩游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4 10: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2-12-24 10:42
建议设置为没加入黑道的不能被打劫。加入了的就是愿打愿挨了。@豚鼠

关键是退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12-24 10: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就是力量,希望大家的心声能被管理看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4 10: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bruce2020 发表于 2012-12-24 10:52
团结就是力量,希望大家的心声能被管理看到!!!

谢谢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12-24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2-12-24 10:54
谢谢支持!

设置投票的期限时间不要太长,几天就够了,别一下子大半个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24 10: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欢已经超过半数了,赶快弄没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24 10: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12-24 10: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豚鼠 希望管理采纳,取缔“黑道生涯”游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24 11: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让大家有无谓的损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24 11: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取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4 11: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雄鸡 发表于 2012-12-24 11:00
支持取消。

谢谢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4 04:4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