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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洁 于 2014-12-4 14:54 编辑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执业药师的职责是: 1、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3、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4、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第一百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药店配备执业药师其中最重要的关口就是在审方的同时,“指导顾客合理用药”,面对面告知患者药品使用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现在一些地方在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上搞变通,连锁公司的门店不要执业药师,而对单体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这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无论门店还是单体店都是对外营业,每天面对病患者售药,难道单体店要执业药师指导患者合理用药,而连锁门店就不需要面对病患者指导合理用药吗? 还要求连锁总店的执业药师通过远程对门店审方,药品都卖出去了,还要执业药师审方做什么?总不能让顾客在药房等着,让出门在家办事的执业药师回来再审方售药吧?如果是这样就不必强调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了,执业药师完全可以兼职啊。免得资源浪废,又有兼职之嫌。 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也只是为了满足当前执业药师的欠缺,说不定过了15年就会被取消,或者被其它所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