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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立式蒸汽灭菌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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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9 09: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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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验室微生物及无菌检验使用的立式蒸汽灭菌器的确认
1、再验证的周期规定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哪些?定多少更合理?
2、再验证还有必要进行空载确认么?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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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09: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确认时,需要实施空载的原因是因为,空载的目的是确认设备本身在现有参数设定的状态下,是否良好;做装载的时候是结合到你的灭菌工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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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09: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多生活更美好 发表于 2017-11-9 09:35
再确认时,需要实施空载的原因是因为,空载的目的是确认设备本身在现有参数设定的状态下,是否良好;做装载 ...

能够理解你所说的。空载符合要求是后面装载进行的前提。
但既然是再确认,从风险偏好来说,如果做了装载且证明是合格的,个人认为不做空载也没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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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11-9 10: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灭菌设备是有强制性规定再验证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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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9 11: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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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13: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月瓜子 发表于 2017-11-9 10:46
灭菌设备是有强制性规定再验证周期的。

没找到强制性规定的出处,能说一下是哪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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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9 14: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跟帖学习,我们都没有做验证,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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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11-9 16: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道 发表于 2017-11-9 13:30
没找到强制性规定的出处,能说一下是哪里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第十一章灭菌工艺
第六十三条
任何灭菌工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采用物理检测手段和生物指示剂,验证其对产品或物品的适用性及所有部位达到了灭菌效果。
第六十四条
应当定期对灭菌工艺的有效性进行在验证(每年至少一次)。设备重大变更后,须进行再验证。应当保存再验证记录。
(我是给你手打的,不是粘贴复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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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0 08: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月瓜子 发表于 2017-11-9 16:19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第十一章灭菌工艺
第六十三条

谢谢。你说的是灭菌工艺,是用于产品灭菌的。
我这里特指化验室用于检验的灭菌器,它的风险在于有一定可能使检验结果出现假阳性,这个不会导致不合格产品放行;或是污物灭菌不彻底污染环境,这倒是会有一定影响。但这些风险我觉得相对不大,必定不管再确认的周期是多久,只要不是每次实时进行,这个风险都可能存在,所以再确认周期长一点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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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11-10 09: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道 发表于 2017-11-10 08:45
谢谢。你说的是灭菌工艺,是用于产品灭菌的。
我这里特指化验室用于检验的灭菌器,它的风险在于有一定可 ...

你灭菌器虽不是生产产品的,但也需要灭菌工艺。例如你灭个器皿。你采用的是何种工艺不需要确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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