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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不生产品种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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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7 13: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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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从前的哪个法规里面是,记得说到:长期不生产品种再生产时要现场检查。
现在法规更新了,请问在哪个法规里有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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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23 11:34: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满一年不生产,需要报备,再次生产需要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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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21-2-18 19: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1、看药品再注册批件中的“审批结论”一栏,按照要求来做即可。
2、咨询省局负责注册的部门,与主管老师进行沟通,确认如何操作,每个省份是有一定的差异,但是总体要求基本一致,就是:动态核查(重点关注处方工艺的可操作性,同时GMP检查)+省所检验(最终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3、所有工作完成,省局发“再注册恢复生产通知书”,你们就可以上市销售了。
我们省内规定,验证批+动态批可以销售,如有需要,省局回配合出局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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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1-2-18 08: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再注册批件中的审批结论。

因为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是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所以该时间点之前再注册品种还会再有恢复生产的要求。

其实品种既然批给了企业,什么时候生产,生产量多少完全是企业市场化的自主行为,企业做好再验证工作即可,作为监管部门,应在例行检查中加强对恢复生产品种的检查、抽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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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7 15: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ybest 于 2021-2-7 15:14 编辑

目前四川针对长期不生产品种恢复生产的办理程序是:恢复生产时按品种注册批件中药监部门下的审批结论办理,如果需要现场检查就按药品注册补充申请中的“其他项”进行申报!楼主,你最好咨询哈所在省局注册处怎么办理恢复长期停产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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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7 14: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三批工艺验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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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2-7 15:16: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mybest 发表于 2021-02-07 15:13
本帖最后由 mybest 于 2021-2-7 15:14 编辑

目前四川针对长期不生产品种恢复生产的办理程序是:恢复生产时按品种注册批件中药监部门下的审批结论办理,如果需要现场检查就按药品注册补充申请中的“其他项”进行申报!楼主,你最好咨询哈所在省局注册处怎么办理恢复长期停产品种。

就是:
1.沿用老办法
2.和省局沟通

是这样吧?

换句话说,目前新出的文件里,暂时没有谈到这个内容是吧?

点评

是的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2-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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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7 15: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CARFIELDq 发表于 2021-2-7 15:16
就是:
1.沿用老办法
2.和省局沟通

是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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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7 16: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lql1999 于 2021-2-7 16:54 编辑

江苏省再注册恢复生产:向市局提出申请,提供市局1 批动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市药检所1 批检验报告(注射剂3 批),还有其他证明性资料。具体内容各省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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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2-7 16: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省局提出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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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18 08: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个产品的再注册批件中的审批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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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2-18 13:2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lassicboy 发表于 2021-02-18 08:42
要看再注册批件中的审批结论。

因为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是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所以该时间点之前再注册品种还会再有恢复生产的要求。

其实品种既然批给了企业,什么时候生产,生产量多少完全是企业市场化的自主行为,企业做好再验证工作即可,作为监管部门,应在例行检查中加强对恢复生产品种的检查、抽验。

那么,期待能有明确的要求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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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等五年吧,等下一次再注册的时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2-18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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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1-2-18 19: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CARFIELDq 发表于 2021-2-18 13:27
那么,期待能有明确的要求出台!

再等五年吧,等下一次再注册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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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19 13: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长期是多长?3年5年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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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2-23 10:5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凌大圣 发表于 2021-02-18 19:25
1、看药品再注册批件中的“审批结论”一栏,按照要求来做即可。
2、咨询省局负责注册的部门,与主管老师进行沟通,确认如何操作,每个省份是有一定的差异,但是总体要求基本一致,就是:动态核查(重点关注处方工艺的可操作性,同时GMP检查)+省所检验(最终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3、所有工作完成,省局发“再注册恢复生产通知书”,你们就可以上市销售了。
我们省内规定,验证批+动态批可以销售,如有需要,省局回配合出局相关证明材料。

我们的这个产品一开始就没过gmp,之后恢复生产估计也是不销售(大概是试生产性质的)。这种情况的话,就不用GMP性质的检查了,其他操作都需要,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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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23 11:3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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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8-11 21: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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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0-25 21: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凌大圣 发表于 2021-2-18 19:25
1、看药品再注册批件中的“审批结论”一栏,按照要求来做即可。
2、咨询省局负责注册的部门,与主管老师进 ...

老师,您是哪个省的?能否提供一份向省局提交资料的目录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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