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842|回复: 19
收起左侧

终于升为副高了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28 17: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终于升为副高了。

在这里首先要感谢中药论坛,感谢各位管理员,各位版主,尤其是愚公大哥的支持。

同时也要感谢秦无醉、无为、大呆子等,谢谢你们的支持。

最后特别要感谢许三多、康师傅和武松先生,没有你们跟我打仗,我的积分不会赚得这么快,衷心的感谢你们,我会继续努力的。希望你们在以后日子也要再接再砺,争取能够三个人把咱干过。谢谢你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28 17: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042785696 于 2011-12-28 17:05 编辑

恭喜楼主荣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1-12-28 17: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呆子 于 2011-12-28 18:26 编辑

首先恭喜楼主
请楼主和各位理性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1-12-28 17: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楼主已经是论坛的风云人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28 18: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赚积分的好方法,学习下!!!!再次恭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28 18: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新源,升副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2-28 20: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是风云人物,再下去就是叱咤风云人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28 21: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见众人恭喜不见楼主请客{:soso_e1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8 21: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楼主,谢谢楼主分享赚积分的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12-28 21: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感谢我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28 22: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没感谢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08: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binlu521 发表于 2011-12-28 21:45
怎么没感谢我呢?

哈哈,你不是管理员吗,我首先感谢就是管理员,斑竹们啊

点评

感谢了就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9 08:0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08: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tcme 发表于 2011-12-28 22:31
也没感谢我啊~~

管理员大哥,我已经感谢过你了
在这里再次感谢一下,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12-29 08: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源GMP 发表于 2011-12-29 08:06
哈哈,你不是管理员吗,我首先感谢就是管理员,斑竹们啊

感谢了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29 08: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新源兄,贺喜新源兄,祝愿步步高升、财源广进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2-29 08: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得感谢党妈,然后再感谢其他人

点评

唉,写错了,还改不了,这就点评功能的问题了  发表于 2011-12-29 11:26
看你也不是个党猿,要不怎么能这么说党妈。你也是个被通知的P民吧,哈哈  发表于 2011-12-29 08: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29 08: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恭喜{:soso_e17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3 10: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祝贺重在参与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3 11: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yu28877 发表于 2012-1-3 10:50
同样祝贺重在参与啊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4 09: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吧,成为高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21 22:4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