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722|回复: 32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他] 质量就是质量部门的事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1: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今天生产部经理跟我说:质量就是质量部门的事,我们只负责生产,只负责产量。我把GMP条款中生产部门负责人的的职责给他看,他不看,我们老板只会批质量不配合。我该怎么说服老板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2-25 11: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多落后的理念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1: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玩的,走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4-12-25 11: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让老板自己抓质量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2-25 11: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要作死的节奏,就让它死去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1: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们企业国家局应该重点列为飞检企业。
2、企业还停留在“质量是检验出来的"水平,实在让人担忧。
3、对老板还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质量统计数据说话。收集生产操作相关参数,与QA采集数据、QC检验数据汇集在一起,找出质量差异与生产操作的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2-25 11: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企业副总裁这么说同样的话,我都见过,何况一个部门经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1: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凉拌……路歪了可以修~人歪了没法掰过来,你硬掰他就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1: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叫老板放行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1: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是做生产的  我知道 你选错了部门 老板就喜欢销量 产量 你说服不了除非出事 就是出事也是老板也会让你承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1: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有这样的思想,真的是作死的节奏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2-25 11: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招数一:培训老板。让他明白药品质量是全员参与的,每个人都不是局外人。
招数二:挑生产部的事。
招数三:要老板授权,否则辞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25 11: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是每一个人的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六楼老师说的好啊,我们企业就有点这样的毛病,但现在问题还不是很大,质量部在厂里是有话语权的,哈哈,只是有些事情上没有办法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25 11: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公司的管理层还没有理解10版的GMP,这样的企业,不行就离开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1: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多半是废了!根本不配做药!鉴定完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2-25 11: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说很多企业都存在这样问题,老板的无知、生产的无视,理念很难纠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1: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无药可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2: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总发生这种问题是有原因的。不能单方面的说生产不对。做为整个公司里最重要的系统,生产系统承担的责任实际上是最大的。
但是质量部门很多时候做的事情是:发现问题,但是不提供解决的方法或者建议,当生产在想办法的时候,质量总是再说不行。但又不说怎么行?
我做过生产也做过质量,绝不偏袒一方。
我就承认,做生产时候,我确实很讨厌这样的Q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2-25 12: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立质量目标,分解到包括生产部门在内的相关部门,明确考核制度。只要老大同意了就好办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7 07:0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