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zhangli417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他] WHO官方GMP培训PPT课件-1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1-2-24 17: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6 16: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280221794@qq.com
感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5 10: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1099707157@qq.com
感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5 16: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9 21:44: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523440656@qq.com,请发一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3-11 09: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请问您这47个课件有中文版或中英文版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3-11 13: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WHO官方GMP培训PPT课件-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3-11 14: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3-11 22: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li417 发表于 2021-1-28 11:28
附件好难上传,请多多支持

谢谢分享,学习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4-1 09: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4-1 09: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489532980@qq.com
感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1 09: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4-1 10: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1281989820@qq.com 谢谢大佬分享,唯有爱心一枚赠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1 13: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421867177@qq.com, 谢谢分享,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1 13: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 14: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li417 发表于 2021-1-28 11:28
附件好难上传,请多多支持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 16: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4 16: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赞,感谢分享,可以发一份到812346112@qq.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4 16: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271916599@163.com   多谢楼主 楼主是好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6 10: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250083917@qq.com     感谢分享,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2 02:5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