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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博客-反思Lipinski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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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21 11: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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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化专业的学生大概没有一个不知道Lipinski规则的,且不说它对整个药物设计领域的深刻影响,考试就必然逃不过这道题。Lipinski规则又叫5规则,说起来这个5真是一点道理都没有,为啥不是6、不是7,偏偏是5呢?
我后来特意去看了Pfizer的原始文献(Adv Drug Deliv Rev. 2001, 46, 3-26.),大概知道这是基于当时的上市药物统计分析出来的。这样这个数据就有问题了,不可避免历史局限性,比如说第一条分子量不超过500。我不否认分子量太大会影响口服生物利用度,谁都知道大分子不能口服,但问题是500这个值是上限吗?
我一度怀疑分子量不超过500是受限于当时的有机合成技术,近年上市的药物明显比20年前的上市的药物结构复杂。另外一些案例也打破了Lipinski规则,比如环孢素,它是由11个氨基酸构成的环肽,分子量达到1200,不可思议的是竟然有不错的口服生物利用度。
分子量超过500后口服生物利用度不佳显然是谬论,不少学者也发现了这点但都没明确否定Lipinski规则,近日总算有人明明白白地说出来。Novartis的Michael D. Shultz最新的一篇paper(ACS Med. Chem. Lett. 2013. Doi: 10.1021/ml4004638.)写道:
Since the average MW of approved oral drugs has been increasing while the failure rate due to PK/biovailability has been decreasing, the hypothesis linking size and bioavailability should be reconsidered.
回过头来看,Lipinski规则其实不过是分析化合物质量(compound quality)最原始的方法,我们现在有了更多的参数,更加复杂的函数,甚至说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即便如此,我们对药物发现的理解仍然非常有限,因药物、人体之间涉及的变量实在太多。
虽然许多规则最后可能都是错的,但正如Michael D. Shultz所说“The use of metrics should improve the probability, not just the plausibility, of success.”,我们只要增加成功率就行,管它合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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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5-21 11: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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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5-21 13: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可以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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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24 16: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了特列,说明理论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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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24 16: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类药五原则(rule of five)也称为Lipinski规则,其内容如下:一个小分子药物中要具备以下性质
  1.分子量小于500;
  2.氢键给体数目小于5;
  3.氢键受体数目小于10;
  4.脂水分配系数小于5;
  5.可旋转键的数量不超过10个。
  类药五原则,是辉瑞公司资深药物化学家Christopher A. Lipinski在1997年提出的筛选类药分子的五条基本法则,符合Lipinski规则的化合物会有更好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在生物体内代谢过程中会有更高的生物利用度,因而也更有可能成为口服药物。在药物研发领域,Lipinski规则被用于对化合物数据库的初筛,以期摒除那些不适合成为药物的分子,缩小筛选的范围并降低药物研发成本。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药物化学家们对Lipinski规则作出简化,形成“四规则”和“三规则”,但是四规则和三规则有时仍然被称作“五规则”,这里的五指的是各条规则的判别值均为5或500。简化后的四规则去掉了关于可旋转键的数量限制;三规则进一步去掉了对氢键受体数量的限制。这是根据口服药物总结出的经验型规律,是小分子药物设计的有效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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