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590|回复: 6
收起左侧

[药品监管] 100个品种174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6-8-10 09: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查检验信息(2016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6-8-9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16年广东省药品抽验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近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5月至6月,全省共抽查检验98个药品生产企业、1314个药品经营企业和468个医疗机构的894个品种4513批次药品,其中评价抽验421个品种907批次,监督抽验804个品种3606批次。
    在完成核查确认程序后,本期公布的抽验信息为: 789个品种4017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1),其中评价抽验383个品种904批次,监督抽验652个品种3113个批次; 100个品种174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2),其中评价抽验1个品种1批次,监督抽验99个品种,173批次。
二、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查处情况可在我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三、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网站(http://www.sfda.gov.cn)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附件:




抽验符合规定的药品名单.xls (739.5 KB, 下载次数: 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8-10 09: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局依旧给力,持续给力,大大地给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10 09: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10 09: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洁版主最漂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8-10 10: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原来有进过不合格批次的货,现在销售完了,信息反馈那里也可写明一下吧,其实对于这些任务式的抽检,往往都是大半年才出结果,药品有问题的话早就吃到肚子里面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10 10: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格已经吃了,只剩下药监的钱了。发给吃药患者点不。

点评

是的,对于任务式抽检,结果出得太晚了,很多时候半年才给报告,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还不早就吃完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0 11: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8-10 11: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6-8-10 10:31
不合格已经吃了,只剩下药监的钱了。发给吃药患者点不。

是的,对于任务式抽检,结果出得太晚了,很多时候半年才给报告,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还不早就吃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22 14:2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