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036|回复: 12
收起左侧

关于免临床试验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1-7-15 08:5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一个关于免临床试验的问题:干化学尿液分析仪和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两个都在免临床目录,尿液分析系统(包含干化学分析和有形成分分析)可以按免临床申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7-15 09: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可以按照免临床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7-15 09: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新的产品没有免临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1-7-15 09: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需要看产品情况,2个产品之间功能独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7-15 09: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录中分别有01、02、03类别,03只是把01和02的功能组合一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7-15 14: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独的可以,组合起来的大概率不会,需要做试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7-15 15: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类目录里有单独的这个产品而免临床目录里没有?应该不可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7-15 16: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有个产品就是分开都在免临床,但是功能合并了发补要求补临床试验,说要证明是没有交叉污染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1-7-15 16: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诗xin 发表于 2021-7-15 16:03
我们公司有个产品就是分开都在免临床,但是功能合并了发补要求补临床试验,说要证明是没有交叉污染的。

发补要求补临床试验,那这个时间周期可一定要控制好了哈,估计企业最怕碰到这样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1-7-15 16: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免不免临床,最主要的就是查免临床目录,就是在论坛里咨询也没什么意义哈!如果出现发补补做临床试验的要求,那可要傻眼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7-15 17: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器械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第8条
https://www.nmpa.gov.cn/zwfw/fwzn/cjwtjd/20181227132701126.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7-15 17: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有源医疗器械组合产品中每个单独的模块都是《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中的产品,组合产品是否也可视为《目录》中产品?
答: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两者的组合不存在相互影响,且临床用途未超出豁免目录范围,则可认为是两种豁免产品的简单组合,仍按《目录》中产品临床评价要求对两个模块分别进行评价,申请人须评价模块组合可能带来的风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2-8-14 16: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27 08:4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