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普药生产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关于有关物质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2-1-11 23: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剂形不同就出现了有关物质一个合格一个不合格现象?
很好的案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 00: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辅料影响?更换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20: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普药生产 发表于 2012-1-11 17:06
shia是啊 ,主要是我的权限有限,要不非罚他们钱~!!

怎么没动静了?关注下文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08: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加紧做相容性实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08: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普药生产 发表于 2012-1-13 08:16
正在加紧做相容性实验~~!!!

已经上升到相容性问题了啊

为什么颗粒剂没有问题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08: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颗粒剂中 没有那种出现异常峰的辅料啊 ~~!!~!颗粒剂说白了,就是大家在卖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08: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ngzhong 于 2012-1-13 08:44 编辑
普药生产 发表于 2012-1-11 16:57
没有换,一直从分散性从2片变成6片后,一直很固定,工艺 供应商 没有变过,以前阿莫西林分散片是不监测有关 ...


没有换,一直从分散性从2片变成6片后,一直很固定,工艺 供应商 没有变过,以前阿莫西林分散片是不监测有关物质的 哈哈~!~!从1月1日 实行,可恨某些人不早点做实验,到了要生产了才说,因为颗粒剂做有关物质没有发现问题,所以他们...........唉~!

感情颗粒剂的配方不一样啊..............上面的因果关系真厉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08: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lingzhong 发表于 2012-1-13 08:43
没有换,一直从分散性从2片变成6片后,一直很固定,工艺 供应商 没有变过,以前阿莫西林分散片是不监测 ...

shi 是啊 ,不然怎么叫很严重的问题啊~~!~!~!颗粒剂是小孩子吃的  分散片是大人吃的   不是片剂的中间体~! 可能我没说明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09: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颗粒剂做有关物质没有发现问题,所以他们”
我一直以为这个“因为”能证明分散片的有关物质也不会有问题,是基于也有那个矫味剂
这下大麻烦了,不过如同呆总所说,是不是可以不认为那个峰是杂质,前提其无毒害,毕竟placebo组也有那个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09: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lingzhong 发表于 2012-1-13 09:01
“因为颗粒剂做有关物质没有发现问题,所以他们”
我一直以为这个“因为”能证明分散片的有关物质也不会有 ...

上述情况也在考虑当中,但还是希望能够精益求精,尽量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等做完再和大家通报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09: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敬候佳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1: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又换了几种矫味剂~~~~一边做相容,一边做加速~~~感谢大家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2-4 19: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情人节 做小生产投料~新处方已经通过加速试验~~有关物质没问题,看看中试结果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9 06:0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