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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2010版GMP这一条,那个企业做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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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23 16: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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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中药制剂的
第十七条 对每次接收的中药材均应当按产地、采收时间、采集部位、药材等级、药材外形(如全株或切断)、包装形式等进行分类,分别编制批号并管理。
如果来自一个收购站,其中一包药材来自东村,一包来自南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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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3 16: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嘛,都拉到西柏坡处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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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23 17: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ington 于 2014-6-23 17:33 编辑

搞中药的,真要考虑这一条,不然制剂的质量就不好把握。
至于产地,主要考虑道地药材,比如说河南的地黄(怀地黄)与山东产的地黄。别考虑的那么细,东村和南村药材的差异没那么显著。
对条款的理解,要多考虑其差异性,而不是拘泥于单纯的字面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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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是对有中药材收购资质的制药生产企业,对于“一包药材来自东村,一包来自南庄”的情况,我们曾用代码表示地址,数字表示批号,收购地址是定点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3 19:38
赞~充分理解不是抠字眼儿…………  发表于 2014-6-2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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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23 17: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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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23 17: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要分男工女工采集
因为二者手上的气息不一样
可能引起药材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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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中药材的不均匀性举世皆知,但是要做到法规说的那个程度,举世皆不能。 收购点可以控制,但是收购点还可以控制下游的供应农户吗? 而既然如此,法规就不应如此写,应该柔性的写,便于执行。 这样写,企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3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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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6-23 18: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每一根单独编号。

点评

产地精确到村是可以做到滴:我做到过,而且确定是村里哪块地。说到底这是成本问题。 我同意没必要这么细致的观点,但法规往往矫枉过正。写归写,执行就不一定了。就算没执行,我记录下已执行也是不得已的一个变通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3 19:39
欧盟对植物药的要求,要求说明国家来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3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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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23 19: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ton 发表于 2014-6-23 17:01
搞中药的,真要考虑这一条,不然制剂的质量就不好把握。
至于产地,主要考虑道地药材,比如说河南的地黄( ...

这一条是对有中药材收购资质的制药生产企业,对于“一包药材来自东村,一包来自南庄”的情况,我们曾用代码表示地址,数字表示批号,收购地址是定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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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23 19: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6-23 17:46
要不要分男工女工采集
因为二者手上的气息不一样
可能引起药材变异

问题是,中药材的不均匀性举世皆知,但是要做到法规说的那个程度,举世皆不能。
收购点可以控制,但是收购点还可以控制下游的供应农户吗?
而既然如此,法规就不应如此写,应该柔性的写,便于执行。
这样写,企业又做不到,岂不成了某些检查人员随时可以拿起的小辫子?

点评

没办法 只有将原药材的指纹图谱全部做好 国家搞个标准 然后在全国各地划出生产基地(围栏式生产) 除了围栏内其余任何田地均不能种植 这样 才能控制中药材的均一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3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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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23 19: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幻影 发表于 2014-6-23 18:09
建议每一根单独编号。

欧盟对植物药的要求,要求说明国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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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不是讲求道地药材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3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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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23 19: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幻影 发表于 2014-6-23 18:09
建议每一根单独编号。

产地精确到村是可以做到滴:我做到过,而且确定是村里哪块地。说到底这是成本问题。
我同意没必要这么细致的观点,但法规往往矫枉过正。写归写,执行就不一定了。就算没执行,我记录下已执行也是不得已的一个变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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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抬抬杠而已,吐槽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3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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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23 19: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药材质量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有这一条,死逼着企业从经过认证的饮片企业购买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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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6-23 19: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歌一曲月如霜 发表于 2014-6-23 19:38
欧盟对植物药的要求,要求说明国家来源。

中药不是讲求道地药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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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23 19: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条款也就要求:记录产地,也没有要求到那块地,至于要详细到什么程度,完全可以通过评估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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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6-23 19: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歌一曲月如霜 发表于 2014-6-23 19:39
产地精确到村是可以做到滴:我做到过,而且确定是村里哪块地。说到底这是成本问题。
我同意没必要这么细 ...

,我是抬抬杠而已,吐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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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23 19: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GMP要求无非是为了药品质量,中药材产地直接关乎质量。比如著名的道地药材,就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品种、质量的优良性。在特定的生产区域内,受气候、土壤、水质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加上优良的种植、采收、加工技术,生产出品种优良,质优效佳的中药材。
药材的产地对药材质量优劣影响很大。古人也对此早有认识: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中指出:“诸药所生,皆的有境界”,并列出40多种中药材生于何地、何种土壤者良;《新修本草》载:“离其土,则质同而效异”;李时珍日:“性从地变,质与物迁”;均充分认识到产地与药材质量的密切关系。
事关到GMP这一条呢,我觉得产地不应局限于地域行政单位,而是应该按照产地的地域环境、气候条件等划分,比如某药材产地横跨数省,该范围内气候接近,地域环境基本一致,不影响药材质量,就可以产地到省;如果某药材产地仅在一县或者数县之内有其独特气候环境,与其他县区质量就是不一致,那么就要到县!
总之,不同药材有不同要求,到县还是到省,只要能提出合理解释,应该都是可以的。也可以全部到县,一次性傻瓜式解决,至于到乡村级个人感觉没必要,没听说哪个药材只有某乡村产的质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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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23 19: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歌一曲月如霜 发表于 2014-6-23 19:38
问题是,中药材的不均匀性举世皆知,但是要做到法规说的那个程度,举世皆不能。
收购点可以控制,但是收 ...

没办法
只有将原药材的指纹图谱全部做好
国家搞个标准
然后在全国各地划出生产基地(围栏式生产)
除了围栏内其余任何田地均不能种植
这样
才能控制中药材的均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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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难。指纹图谱相似度软件,做出来的很多都要修改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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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23 20: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采收地点是相对的,指的是一个区域,不可能分的那么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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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24 09: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到省就可以了,比如河北、山东,也可以到区域,比如东北。法规里没有规定必须到村镇,再说在相同等级的情况下,同一产地的村镇间药材质量差异有多大?还有野生的,要具体到山头吗?当然很著名的道地产区你可以注明也可以不注明,比如甘肃岷县、甘肃苦水、甘肃礼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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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6-24 21: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6-23 09:48
没办法
只有将原药材的指纹图谱全部做好
国家搞个标准

太难。指纹图谱相似度软件,做出来的很多都要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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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交由中检所去做 仪器先进 效果要好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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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24 22: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t9t1 发表于 2014-6-24 21:57
太难。指纹图谱相似度软件,做出来的很多都要修改一下

呵呵
交由中检所去做
仪器先进
效果要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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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药典那样 学校和药检所共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4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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