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66|回复: 3
收起左侧

[其他] 师承之路可以走得更宽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4-6-27 08: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学中医易,学好中医难;读中医易,读懂中医难;传承中医易,传承好中医难。这是中医学的特点。然而,在中医院校“校承”过程中,往往忽视了中医传承的最佳模式是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面对当代名老中医日渐减少的局面,怎样才能让中医师承之“魂”延续不断呢?

  指导老师放宽权限

  2006年12月21日,当时的卫生部颁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以下简称《师承办法》)。该《师承办法》规定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医类别的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2.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其中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限制了师承带教中医师的资格。笔者认为,应该适当放宽师承指导老师的准入标准。只要通过考试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者,达到一定的从事中医的年限,并善于学习和传承的中医师,都可以而且应该成为师承指导老师,而不应该受职称限制。因为当前中医师职称制度尚不完善,造成一些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中医师没有评审职称资格,而他们确实有较好的带教资质,准入条件的限制使他们被排除在外。

  师承人员宽进严出

  《师承办法》第七条规定,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笔者认为,师承人员应该放宽到所有医务人员,特别是愿意学习中医的临床医生(包括西医生);同时,还应鼓励具有世代相传中医家庭的子女,让他们可以从初中就参加师承学习。

  当师承人员放宽后,就要对参加师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加以严管,避免那些没有学到真中医知识的人混进中医队伍。比如,达不到多大年龄和多少学习时间不能参加考试,初考只准参加执业助理中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须5年后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这样既可及早发现中医苗子,又可以避免苗子中途“变异”。

  此外,应鼓励师承执业助理医师长期与指导老师形成帮教关系,直到依法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满5年,可以独立从事中医诊疗活动为止。这样,至少让每一位师承中医人员单独从事中医临证活动之前有10年左右的学习时间,更利于中医规范化发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6-27 08: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师承百度

点评

我师承百度及相关论坛!!1  发表于 2014-6-27 09: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27 08: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进严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6-27 11: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讲究传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26 18:5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