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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 关于成品数量请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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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1 13: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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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前辈一个原料药成品数量问题:举例子进行阐述。一个批号干燥后数量是724.3kg,,过筛后数量是722.8kg,损耗是0.3kg,过筛尾数是1.2kg,包装入库700.0kg,未包装数量是22.8kg。那么该批次的请验数量要写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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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1 14: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验数量一般代表需要放行的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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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4-21 13: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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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4-21 13: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规定
原则上是很有可销售的数量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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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4-21 13: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是722.8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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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1 13: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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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4-21 13: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尾数不算在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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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1 14: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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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1 14: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品肯定以成品数量为准,你包装成的成品是700,不就是700,余下的22.8你们打算怎么做,跟下批次混合包装?除非你把22.8也作为零头进行包装,不然不可能是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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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4-21 14: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汉字太少 于 2016-4-21 14:36 编辑

应该算上,因为尾数也是合格的产品。刚才没有注意到,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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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4: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是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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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4-21 14: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写过筛后的数量722.8kg,损耗及尾料是属于不能发货的。未包装数量也是以后要发货的,所以要请验过筛后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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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1 15: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尾数要不销售或再加工就可以不包括,如要销售或混到别的批次就要包括。否则质量情况不明的物料不检验是不能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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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1 15: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包装的成品700kg进行取样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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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1 16: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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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1 17: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尾料是不可以出售的,除非你经过研究验证且得到客户同意才能出售,所以一般是包装数量,即放行后就可出售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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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2 20: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请验数量是合格品数量加取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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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3 09: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筛尾数是1.2kg这个是指筛上的部门吗,筛上的话就看你的文件怎么规定的了;筛下的话为什么会和下面的未包装区别开来那?
包装入库700.0kg,未包装数量是22.8kg,
你们都是入完库再申请取样吗,不是在车间取样吗?完成取样后需要补零吗?不补的话好多都不是整数了?请检的话应该按722.8kg请检吧,毕竟不管是销售、还是回收都需要时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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