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小洁
收起左侧

[执业药师考试] 人民日报:执业药师含金量排前13名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6-6-19 00: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必要妄自菲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9 11: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微博 小编100%不了解执业药师这个职业和从事工作的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9 11: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就是职业药师的推荐理由竟然是说执业医师从业经验,难怪医院每年都有很多人通过执业药师考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9 11: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药师,含金量跟前面12个不好比的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9 13: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名过其实了 呵呵呵呵额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9 14: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毛用,一张纸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9 20: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学生物的  平时也没怎么看  所以觉得还是蛮难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9 22: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么高的含金量?按现在政策,一天一个样,都是顾着老板的利益,哪有想过我们执业药师的利益啊,大部分都是形同虚设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9 22: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喊喊口号啊,悲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0 08: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6-20 08: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茶. 发表于 2016-6-15 20:55
从第8点推荐理由来看,扯淡!

执业药师要是立法含金量还会高点,我想可能药店必须有执业药师,所以算为最吃香的,

点评

1. GSP原来是规定“必须”有执业药师,结果呢? 2. 人大前几个月公布的立法计划,执业药师法,发梦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20 10: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0 08: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宣传给不懂的人看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0 09: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3也没什么好宣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0 09: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什么证,含金量全在国家政策的导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6-20 10: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黎明曙光 发表于 2016-6-20 08:28
执业药师要是立法含金量还会高点,我想可能药店必须有执业药师,所以算为最吃香的,

1. GSP原来是规定“必须”有执业药师,结果呢?
2. 人大前几个月公布的立法计划,执业药师法,发梦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6-20 10: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茶. 发表于 2016-6-20 10:45
1. GSP原来是规定“必须”有执业药师,结果呢?
2. 人大前几个月公布的立法计划,执业药师法,发梦咯 ...

现在开药店也得有执业药师啊,只不过现在是挂着,没办法发,药监局也知道,民不举官不究,地方根本很少管,能开药店都有认识药监局的人,关系都打点好了
立法貌似要提了吧

点评

立法日程里没有执业药师这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20 11: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0 10: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想,等不能空挂执业药师证的那天到来的时候(必须全职做职业药师的时候),会有多少证的主人主动撤销?
现在看,这个证的优势就是在于它可以空挂名!白拿钱!
我说的对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6-20 11: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黎明曙光 发表于 2016-6-20 10:50
现在开药店也得有执业药师啊,只不过现在是挂着,没办法发,药监局也知道,民不举官不究,地方根本很少管 ...

立法日程里没有执业药师这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0 11: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有一点是值得欣慰的,
既然得到人民日报级别媒体的肯定,说明了它存在的价值。
也可以说执业药师被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0 11: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一定不是职业药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9 08:1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