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药典中关于某产品采用库伦法测水分的描述如下:(EP 8.0,2.5.32) inject 1.0ml of a 30.0mg/ML solution of the substance to be examined in anhydrous methanol R.字面很好理解:往水分仪滴定杯中加1ml,浓度为30mg/ml的无水甲醇待测液。 问题是:1.该产品在甲醇中为“微溶”即1g溶质能在溶剂100-不到1000ml中溶解。从微溶的定义上,不存在30.0mg /ml的溶液。 2.我们采用的mettler V30水分仪,称重样品后直接加到滴定杯中,称30mg加入,测出的水分结果为0.5%,0.2%,0.4%检测结果无重现性。已确认干失为0.10%左右,理论上水分与干失差不多才是。将称重改为300mg固体粉末直接加入滴定杯,结果为0.08%,多次检测重现性较好。与干失相符。我们认为这才是产品准确的含水量。 微量水分仪测的产品含水量为10ug-10mg之间,按此以产品含水量0.10%计反推,样品称重应在10mg-10g之间。称重30mg已符合要求,但多次测试结果就是不重现。这是什么原因? EP中的描述怎么理解才是正确的?这个产品要怎么检测水分? PS:水分仪已通过了校准和日常性能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