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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验证及确认] 对照品溶液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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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9 15:23: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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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药检验用对照品,价格昂贵且来源少,每次临用新配不现实,目前无权威机构进行溶液稳定性考察,作为企业们各自进行溶液稳定性考察,我们根据以往经验稳定的按月进行考察确认周期,一个月不稳定的临用新配,检查老师要求我们必须5天,10天,15天,1个月,两月这样做,先密后疏,请问大家都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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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29 15: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问下检察官有没有依据啥的。一般还是听检查官的话。毕竟都是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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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9 18:4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随老师意思改都不答应让过认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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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29 20: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溶液稳定性按月做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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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29 21: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若从节省对照品的角度看,个人认为考察时间可以更密集点。但是从科学角度,假设某个对照品贮备液或对照品溶液,经过1个月指定条件下放置后,经过研究其稳定性符合要求,也是可以使用的!不知现场老师具体如何指出这个做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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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7-29 22: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月不太好。
默认应该是一种不了解稳定性的物质,方案,验证,出报告。你方案直接就按月考察,依据什么?
你写依据以往经验,经验哪来的?你没验证过你就这么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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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30 07:04: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做过好多年的物料,以往都是凭经验和比峰面积,半年再配新的对比也是好稳定的,唯一的缺点就是没留书面数据,像各位老师说的确实按天做合理一些。作为几个月进一次的物料,一个月内稳定数据没有意义,在30天内不稳定的我们按临用新配走。其实我觉得对于稳定的物质,降解速率随时间增加,应该先疏后密,对于完全陌生的物质可以先密后疏,不该一概而论。仅是我自己想法,专家认为都应该按没有认知的物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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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7-30 08: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自行制定稳定性考查方案
频率可以自行制定
没有必要有什么特定规律
比较峰面积是不合适的方法
一般是用新制的标定旧的
所以通常的频率是赶上哪次检验顺带去标定原来的
也就是不特定特定的频率
最后再根据结果来确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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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必须明确考察时间点哦  发表于 2018-7-3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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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0 08: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看峰面积就可以吗 检查员没有提出其他疑问吗
GMP要求每次配新的当对照来考察溶液稳定性 这个我们肯定是做不到
要是每次用新的对照 那不如直接用新的好了
我对此也一直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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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个产品用六个对照,一支1300,每次配老板就疯了  发表于 2018-7-3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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