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112|回复: 22
收起左侧

[其它] 计量器具的A,B,C三大类具体包括那些计量器具?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1-11-10 12: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lxzxd007 于 2011-11-10 12:12 编辑

分类管理采取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管理方法,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主要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常用计量器具低值易耗的特点,将计量器具划分为ABC三类实施管理。
  一、计量器具分类原则
(一)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准器具;
2.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范围的计量器具;
3.生产工艺过程中和质量检测中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
4.进出厂物料核算用计量器具;
5.精密测试中准确度高或使用频繁而量值可靠性差的计量器具。  
(二)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 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方面,但未列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范围的计量器具;
2.生产工艺过程中非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
3.产品质量的一般参数检测用计量器具;
4.二、三级能源计量用计量器具;
5.企业内部物料管理用计量器具。  
(三)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低值易耗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2.公司生活区内部能源分配用计量器具,辅助生产用计量器具;
3.在使用过程中对计量数据无精确要求的计量器具;
4.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

  二、计量器具分类管理  
(一)A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A类计量器具中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国家计量行政部门的检定管理办法,执行强检。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有关的检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检定周期定期进行检定;
2.对准确度高、量值易变、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列作抽查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3.A类计量器具的配置数量,应能确保计量器具按期检定,检定与维修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4.A类计量器具原则上由计量管理部门统一控制管理。  
(二)B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对列入B类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如符合国家检定规程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
2. 对无检定规程但需要效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效准;
3. B类计量器具的配备数量,应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三)C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一次性检定和有效期管理使用;
2.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和工具类计量器具可在使用前安排一次性检定;
3.C类计量器具要进行监督管理,如不定期的抽查和以比对的方式对其进行校对。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了了. + 2 鼓励一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11-10 12: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增长知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1-10 12: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我也是增长知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1-11-10 13: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计量方面很有研究啊,看你一连发了这么多的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10 13: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材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1-10 14: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分为四类:1.强制检定校准2.初次检定校准(再自校比对)3.自校准4.不用校准检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1-10 14: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分为四类:1.强制检定校准2.初次检定校准(再自校比对)3.自校准4.不用校准检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1-10 15: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分为四类:1.强制检定校准2.初次检定校准(再自校比对)3.自校准4.不用校准检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1-10 16: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11 10: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1-25 15: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8 22: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5 21: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上是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1988年10月10日,化工部中内容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26 16: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又长见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6 11: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依据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9 09: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作为内部分级还可以,国家已经取消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25 13: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心学习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15 15: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增长知识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7-6 10: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谢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7-8 13: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啊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5 03:0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