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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 人社部对执业药师考试等固定合格标准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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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6 19: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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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医药中人 于 2021-7-6 19:30 编辑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自2021年度起,对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咨询工程师(投资)、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注册计量师(一、二级)、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出版(初、中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执业药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6日




http://www.cpta.com.cn/notice/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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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6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固定了也好,省得年年发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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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7 08: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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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7 08: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话,题会不会简单一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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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7 09: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以往年份不是60%?固定了而已,没啥实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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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5-22 10: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固定的按报考人数的比例确定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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