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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 药物配合应用,相互之间必然产生一定的作用,《神农本草经·序例》将各种药物的配伍关系归纳为“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
单行 单用一味药来治疗某种病情单一的疾病。 如古方独参汤,即单用一味人参,治疗大失血所引起元气虚脱的危重病证。 如清金散用一味黄苓治轻度的肺热咳血。 相须 就是两种功效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原有药物的功效。 如麻黄配桂枝,能增强发汗解表、祛风散寒的作用。 如大黄芒硝配伍可增强泻下作用。 相使 就是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两药合用,辅药可以提高主药的功效。 如黄芪配茯苓治脾虚水肿,黄芪为健脾益气、利尿消肿的主药,茯苓淡渗利湿,可增强黄芪益气利尿的作用。 如黄连木香配伍,治疗湿热下痢,黄连清热燥湿止痢,木香行气化滞止痛,相使为用。 相畏 就是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所抑制。 如半夏畏生姜,即生姜可以抑制半夏的毒副作用,生半夏可“戟人咽喉”,令人咽痛喑哑,用生姜炮制后成姜半夏,其毒副作用大为缓和,这是相畏配伍的范例。 如附子的毒能被甘草减轻或消除,故附子畏甘草。 相杀 就是一种药物能够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相畏和相杀没有质的区别,是从自身的毒副作用受到对方的抑制和自身能消除对方毒副作用的不同角度提出来的配伍方法,也就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不同提法。 如羊血杀钩吻毒;金钱草杀雷公藤毒等。 相恶 就是一种药物能破坏另一种药物的功效。 如人参恶莱菔子,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如丁香恶郁金,因郁金能削弱丁香的行气作用。 相反 就是两种药物同用能产生剧烈的毒副作用。 如甘草反甘遂、大戟;贝母反乌头等。 总结起来就是:单行既不增效或减毒,也不增毒或减效,相须、相使表示增效;相畏、相杀表示减毒;相恶表示减效,用药时应注意;相反表示增毒,原则上应绝对禁止。
补充: “十八反,十九畏” 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中药七情中的“相畏”是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所抑制。如:半夏畏生姜,即生姜可以抑制半夏的毒性。 而“十九畏”中的“畏”,并不是中药七情中的“相畏”的意思,而是七情中“相恶”和“相反”的的意思。简而言之,相畏是有益于配伍的,可以配伍来减毒。而“十九畏”中相配伍可能会增加毒性。所以不是一回事。 十八反:张子和《儒门事亲》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第一句: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 第二句:半(半夏) 蒌(瓜蒌[lóu]) 贝(贝母) 蔹(白蔹[liǎn]) 芨(白芨[jī])攻击或与乌(乌头)相对 第三句:藻(海藻) 戟(大戟 ) 遂(甘遂)芫(芫[yuán]花)都与草(甘草)不和 第四句:诸参(人参、丹参、沙参、玄参等所有的参)辛(细辛)芍(赤芍 白芍)与藜芦相背叛 十九畏(刘纯《医经小学》):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páo làn zhì bó】莫相依。 硫黄畏朴硝[pòxiāo],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畏赤石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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