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8| 42
|
[偏差管理] 偏差的分级讨论 |
发表于 2023-6-20 16: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发表于 2023-6-20 17: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6-20 17: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6-20 17: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6-20 17: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6-20 17: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6-20 2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我其实是到了新公司,不认可新公司的偏差管理,但是又不知是不是自己的知识面不够,所以才提出了这个问题。
| ||
发表于 2023-6-20 20: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你是第一个认可这个偏差分级为微小的。你是接受以产品的属性去定义偏差大小。重复升级偏差不是不可以,这个是重在分类,怎么去定义重复偏差,这个在现实还是比较难做到,有很多时候都是模棱两可的,这时候怎么办呢?
| ||
发表于 2023-6-21 08: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 |
点评 | ||
发表于 2023-6-21 16: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忘了说了,我们现在属于临床阶段,算是中试阶段这种,而且生物药,所以现在收率还没有考虑。如果考虑收率肯定就是偏差了,但是不考虑偏差按现规程就是一个微小的,所以想了解是否需要改偏差规程呢。
| ||
| |
发表于 2023-6-22 15: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老师这话感觉给我打开了个新世界啊。真的是临门一脚,没进去懵懵懂懂,进去了豁然开朗。谢谢啦!
| ||
发表于 2023-6-22 15: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6-22 21: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6-25 08: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6-25 15: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 ||
|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01:0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