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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9 15: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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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T生产中,所用的质粒,其生产条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否需要在GMP条件下进行。详见
2.2 质粒生产现场重点关注点
目前国内尚无指导原则要求质粒生产必须满
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13]要求,企
业是否自主生产质粒以及如何按照适用GMP原则进
行质粒生产需要给予重点关注。一般的质粒发酵过
程是将质粒与感受态大肠杆菌在低温中进行孵育,
经过特定温度的热激之后,将质粒转导到大肠杆菌
中;之后,对大肠杆菌进行发酵,得到大量带有目
的质粒的大肠杆菌;最后,需要将大肠杆菌破碎,
提取出大肠杆菌中的目的质粒,然后对目的质粒进
行纯化、分包装、冷冻保存。考虑到质粒的生产流
程,监管部门需要在后续检查中对质粒的质量风险
点进行关注,例如:大肠杆菌发酵设备和质粒纯化
设备的清洁验证、质粒的纯度控制、质粒内毒素含
量的控制、质粒的保存条件、质粒的保存时效等。
另外,考虑到DNA片段容易形成气溶胶造成修饰载
体交叉污染,现场检查还应关注企业是否有独立的
质粒生产区域以及独立的空调净化系统,如果不同
质粒的发酵存在共用生产车间的情况,则应重点关
注企业是否有能够彻底清除质粒气溶胶的清洁管控
措施。
董雪姣,郭林丰,郑天雷,张来俊.基于免疫细胞治疗产品生产技术探讨监管检查关注要点[J].中国药事,2024,38(3):245-249
基于免疫细胞治疗产品生产技术探讨监管检查关注要点
大家还是多看看文献。
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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