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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愚公想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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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立新(愚公)] 愚公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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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7 16: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脸妖 发表于 2011-12-17 09:47
有学问的人多,但是能讲清楚的不多,一个好的学者未必是好老师,愚公讲的太清晰了,小弟对你的敬仰犹如滔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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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20: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ab 发表于 2011-12-16 21:53
愚公分析得好。
我对法是一知半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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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2-18 20:31: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就是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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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乱起哄行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1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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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20: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叶花 发表于 2011-12-18 20:31
领导就是领导

你别乱起哄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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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2-18 21: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有几个特征,根据特征去辨别GMP是不是法:
1、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药监部门);
2、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具有普遍的约束性(认证中心);
3、规定了职责和义务(GMP里的职责和权限)
4、调整人的行为规范(GMP重要还是控制调整人的规范)
   所以,从小一直做律师的我认为:GMP可以认定为法

点评

大才子:现在“依法治国”,咱们也得“依法搞论坛”。 咱们论坛法律事宜的处理,当你莫属!不得推辞!暂时咱俩就这样定啦,我和呆总说一下,让他给你发个“法律顾问聘任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18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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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21: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才子 发表于 2011-12-18 21:05
法有几个特征,根据特征去辨别GMP是不是法:
1、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药监部门);
2、由国家制定或 ...


大才子:现在“依法治国”,咱们也得“依法搞论坛”。
咱们论坛法律事宜的处理,当你莫属!不得推辞!暂时咱俩就这样定啦,我和呆总说一下,让他给你发个“法律顾问聘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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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2-19 09: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1-12-18 21:12
大才子:现在“依法治国”,咱们也得“依法搞论坛”。
咱们论坛法律事宜的处理,当你莫属! ...

多谢愚公老前辈提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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