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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 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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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3-5 21: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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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法监发[1996]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要求。
  保健食品应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1 技术要求
  1.1 原料要求 原料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1.2感官要求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组织形态、不得有异味、杂质或腐败变质。
  1.3卫生要求
  1.3.1理化指标(见表1)
表1
饮 液
固体饮液
胶 囊
铅(以Pb计)
≤0.5
≤0.5(≤2.0)
≤1.5(≤2.0)
砷(以As计)
≤0.3
≤0.3(≤1.0)
≤1.0
汞(以Hg计)
-
-(≤0.3)
- (≤0.3)
食物添加剂 按GB2760-86执行
其他污染物 以原料或产品按有关食品卫生标准执行
* 1.括号内是以藻类、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卫生指标。
* 2.供儿童、孕产妇类食品不得检出激素类物质。

表2 微生物指标
食品
种类
菌落总数
(Cf/g,ml)
大肠菌群
MPN(100g.ml)
霉菌
(cfu/g.ml)
酵母
(cfu/g.ml)
致 病 菌
液态食品
蛋白质含量
≥1.0%
≤1000
≤40
≤10
≤10
不得检出
蛋白质含量
<1.0%
≤100
≤6
≤10
≤10
不得检出
固体或半固体食品
蛋白质含量
≥4.0%
≤30000
≤90
≤25
≤25
不得检出
蛋白质含量
<4.0%
≤1000
≤40
≤25
≤25
不得检出
罐头食品 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1.4 保健功能要求
  1.4.1产品的保健功能应与卫生部指定实验室的功能评价结果相一致。
  1.4.2 已确定功能成分及其含量的保健食品,产品的功能成分及其含量应与其评价结果相一致。
  2 标识要求:应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要求。
  3 检验方法
  3.1 理化卫生指标
   按GB5009执行
  3.2微生物指标
   按GB478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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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3-6 08: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资料非常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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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3-6 08: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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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9: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强~~~~没的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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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23: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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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7 20: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感谢师傅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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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7 20: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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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1 14: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文件已经在2010年12月宣布废止了,请问还有没有其他新的文件可以参考保健食品技术要求制定的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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