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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关于征求兽药注册制度修订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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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6 22: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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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评审化〔2014〕134号       

  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

  关于征求兽药注册制度修订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掌握兽药注册法规、制度存在的具体问题,科学、合理提出兽药注册法规、注册评审程序、注册分类与资料要求修订建议,不断改进兽药评审工作方式方法,请你单位结合新兽药、进口兽药注册申报情况提出具体问题和修改建议。

  一、兽药注册法规存在问题与修订建议,包括新兽药定义、兽药注册申报程序等。

  二、新兽药、进口兽药注册资料要求修订与修订建议,包括注册分类及其相关资料要求,生产工艺、含量规格、靶动物变更等资料要求。

  三、新兽药、进口兽药注册评审方式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四、新兽药、进口兽药注册标准复核、标准确认、发布与管理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五、新兽药监测期修订建议,包括新兽药监测期的设立、期限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

  请将书面修改建议于2014年7月10日前报送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化药评审处。

  联系人:王学伟

  联系电话:010-62103558

  传真:010-62103563

    

    

    

    

  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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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7-6 23: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兽药注册应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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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7 00: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系统转帖王,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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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7 08: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3日发通知,截止日期为7.10,这属于什么行为?一点诚意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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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7 09: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lchenglin  发表于 半小时前
7月3日发通知,截止日期为7.10,这属于什么行为?一点诚意都没有。


是呀,感觉这是在走过场。

点评

提高办事效率,后者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今天过去就没机会提意见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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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7-10 15: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土豆王 发表于 2014-7-7 09:20
是呀,感觉这是在走过场。

提高办事效率,后者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今天过去就没机会提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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