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062|回复: 6
收起左侧

[变更管理] 【讨论】原料药产品生产区域进行调整(同一车间,不同区域)需重新进行GMP认证吗

[复制链接]
宗师
发表于 2014-12-14 22: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标题:原料药产品生产区域进行调整(同一车间,不同区域)需重新进行GMP认证吗
提交日期:2014-09-13
[内容]        老师您好,有一问题向您咨询,现在公司有一原料药产品去年通过了GMP(2010)认证,由于产品线进行调整,将该产品调整至同一个车间的不同位置(包括设备也进行了变更、同时批量也放大了三倍)这种情况需要需重新进行GMP认证吗?谢谢


[回复]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改建、扩建车间或生产线的,应按本办法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你公司原料药车间调整应当属于改建,应重新申请GMP认证。具体情形请咨询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5 08: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变更大了,稳妥的做法最好是与当时药监局和省级药监局沟通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12-15 08: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5 08: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设备变更需要通过海上局备案,批量放大肯定要通过验证,只要这两项做好了,至于重新GMP认证我觉得不需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5 09: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应到省局备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5 11: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到省局去做变更,如果能通过万事大吉,不行就再按药监局的意思办理,主要还是沟通,不要把变更说的那么吓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5 12: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和药监局沟通,备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 22:3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