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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注册] 质量标准转正后要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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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7: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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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产品,是中药,质量标准转正后,标准颁布件中有要求对产品进行研究,请问下,该产品在再注册时需要把研究资料一起提交吗?还是报到药典委员会?具体是怎么操作的?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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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1 17: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试着回答你这个问题:
1、再注册时需要把研究资料一起提交吗?
个人觉得是需要提交的,凡是这五年内发生的跟这个产品有关的都需要提交。按4.1中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再注册批准文件中要求继续完成工作的,应当提供工作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同时在第5项中也要说明并提供转正标准复印件。直接按再注册流程就行。
2、药典委员会在做完成后肯定也是需要报的。如何报不了解,觉得直接寄过去就行,个人建议打药典委员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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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1 22: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按照批准的质量标准继续进行质量研究(主要是稳定性考察,或者根据标准颁布件的具体要求完成。),再注册时或标准颁布件的要求提交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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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0 15: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时间单位比较忙,好久没来逛逛了,谢谢各位的意见,已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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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7 16: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zhuwuye 发表于 2015-5-20 15:31
这段时间单位比较忙,好久没来逛逛了,谢谢各位的意见,已处理完成!

你好,请问现在新药质量标准还有试行期吗?如果有的话多久可以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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