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885|回复: 12
收起左侧

如何申请通过验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17 20: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一直处于等待验证会员状态,书是不是要发帖申请验证,才可以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8 20: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wxlyl09 发表于 2015-5-17 22:04
看了一圈没找到解释,搭楼主便车同问。

完成邮箱验证即可,按系统提示操作,不需管理员干预的。
设置-->>密码安全
在填写Email的下方有验证的连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5-17 22: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豚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17 22: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一圈没找到解释,搭楼主便车同问。

点评

Fay
完成邮箱验证即可,按系统提示操作,不需管理员干预的。 设置-->>密码安全 在填写Email的下方有验证的连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18 20: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7 22: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收到验证邮件的话请到待验证区发帖留言,管理员会很快通过你的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17 22: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5-5-17 22:05
没有收到验证邮件的话请到待验证区发帖留言,管理员会很快通过你的验证

哦,看来是没收到邮件,找了半天。。。或者被我误删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7 22: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天注册,也是注册半天都没通过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7 22: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新手指导中心学习了一下,发现是自己没通过邮箱确认,按提示操作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7 22: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了了的一天挣200积分的帖子,积分一下子就快200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7 22: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wxlyl09 发表于 2015-5-17 04:11
哦,看来是没收到邮件,找了半天。。。或者被我误删了。谢谢。

加油吧,我现在都能加好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8 07: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皇后 -2 纯表情涉嫌灌水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8 11: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皇后 -2 纯表情涉嫌灌水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30 17: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Fay 发表于 2015-5-18 20:42
完成邮箱验证即可,按系统提示操作,不需管理员干预的。
设置-->>密码安全
在填写Email的下方有验证的连 ...

搞定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3 12:3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