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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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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假如“试衣门”事件发生在生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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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21: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西智叟 发表于 2015-7-16 12:27
故老相传早年的男师傅和女徒弟经常会发生这个,通常是不了了之的。。。

原来是“传统”啊,由来已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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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21: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彩云之南 发表于 2015-7-16 11:44
版主还能碰到这种好事,怎么不录下来分享一下呢,打扰就没必要了嘛。。。。

听说而已。。。车间里面能带手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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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21: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夏风萧雨 发表于 2015-7-16 10:52
没有视频就没有证据啊

这个还要讲证据啊。。。。。难道要两人以上围观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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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21: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平果果 发表于 2015-7-15 23:09
1、看是否在净化区:
我公司规定:
净化区不得激烈运动,包括跑、跳、打闹等等等等等,违者罚款100元

请问处罚的理由是什么?是在精华区做激烈运动还是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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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21: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nifeizoule 发表于 2015-7-16 07:21
如果是在洁净区,污染程度怎么判断?要不要做清洁,消毒?清洁验证怎么做?污染源有点复杂吧

洁净区,是有点复杂。所以问问大家会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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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16 21: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视频,然后直接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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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有视频。只有人证  发表于 2015-7-16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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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7-16 21: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5-7-16 21:21
是被不明人士砸的吧。你们猜是人家老公而已

头天事发,第二天被人敲头,想不联想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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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讲究证据。  发表于 2015-7-16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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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21: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gx真武阁 发表于 2015-7-16 08:28
因为是停产的生产线,先清洁吧。在恢复生产前在做清洁消毒。
至于人,看着办吧

对外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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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21: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杯 发表于 2015-7-16 08:31
好难回答的问题,应该从厂规和伦理两方面入手的

说说看?伦理就不讨论了,厂规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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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厂规估计找不到对应的条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6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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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21: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yhdaizy@163.com 发表于 2015-7-16 08:37
控制区有管理么?

有的啊。夜班么,管理也没有那么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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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区很多进出都有视频监控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6 22:53
管理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谁能搞得间厂像查夜总会那么弄咩。要不还要防杀人越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6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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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21: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boniface 发表于 2015-7-16 10:48
污染源好复杂啊。。。

有什么风险,什么污染,你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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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7-16 21: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5-7-16 21:29
说说看?伦理就不讨论了,厂规应该怎么办

大部分厂规估计找不到对应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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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厂规,法规也找不到对应条款啊  发表于 2015-7-16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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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7-16 21: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5-7-16 21:30
有的啊。夜班么,管理也没有那么勤奋

管理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谁能搞得间厂像查夜总会那么弄咩。要不还要防杀人越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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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7-16 21: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治安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以生产线为“公共场所”钉他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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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公共场所。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的总称。公众是指不同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或国籍、不同健康状况、不同人际从属关系的个体组成的流动人群。 生产车间的人群是相对固定的。并且还要考虑情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6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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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21: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茶. 发表于 2015-7-16 21:43
@紫苏叶 治安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

不算公共场所。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的总称。公众是指不同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或国籍、不同健康状况、不同人际从属关系的个体组成的流动人群。
生产车间的人群是相对固定的。并且还要考虑情节恶劣这一项,按照法理来讲也够不上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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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和法律都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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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7-16 21: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5-7-16 21:49
不算公共场所。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的总称。公众是指不同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或国 ...

历史和法律都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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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7-16 22: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5-7-16 21:30
有的啊。夜班么,管理也没有那么勤奋

控制区很多进出都有视频监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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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17 00: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5-7-16 21:25
请问处罚的理由是什么?是在精华区做激烈运动还是裸露

激烈运动罚100+裸露罚1000+亲密行为罚10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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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办法包容的啊,亲密行为就包含了其他两项拉  发表于 2015-7-18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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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17 07: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有相适应的制度,还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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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17 07: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有个帖子说有人在车间放屁,然后大家时也是各种讨论,这些话题总能引起大家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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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亲民嘛  发表于 2015-7-1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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