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712|回复: 15
收起左侧

[质量控制QC] 关于B级区传递窗设置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0: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问大家B级区的传递窗可以直接和CNC区域之间设置吗?用于无菌检查用物品的传递。背景是B+A的无菌检查实验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7-29 10: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有相关验证证明,对传递窗设备的要求更严格,对传递物品控制更严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7-29 11: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1: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设,就像楼上说的,传递窗要有高效,要检漏,要做验证,SOP要严格规定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CNC:controlled non-classified area ,受控,但非洁净区。这是咱们一般区的概念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1: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最好要用VHP传递窗,在安装传递窗的墙上设置压差表,只要压差合格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1: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但要有控制手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2: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风险控制住可以接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2: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对传递窗做好确认,传递窗使用的SOP制定好,没问题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2: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窕淑女 发表于 2015-7-29 12:20
同意楼上的。风险控制住可以接受

注意表面微生物的监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9 13: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俺是新手路过路过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30 10: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不要直接对着CNC区域,可以通过增加缓冲区域形式就解决这个问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3: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yingying727 发表于 2015-7-29 11:23
可以的,最好要用VHP传递窗,在安装传递窗的墙上设置压差表,只要压差合格就行

看到学校主楼了,怀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31 13: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yhdaizy@163.com 发表于 2015-7-29 10:56
可以,有相关验证证明,对传递窗设备的要求更严格,对传递物品控制更严格。

怎么验证表面微生物呢?我们只是装了净化传递窗,无VH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7-31 13: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Enjoy 发表于 2015-7-29 11:19
可以设,就像楼上说的,传递窗要有高效,要检漏,要做验证,SOP要严格规定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CNC:con ...

CNC就是高效送风,但其实其实就是普通区。仅仅是有高效的自净式传递窗就够了吗?

点评

硬件基础是够了,剩下的就要靠软件保障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31 16:0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6: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lchenlei 发表于 2015-7-31 13:55
CNC就是高效送风,但其实其实就是普通区。仅仅是有高效的自净式传递窗就够了吗?

硬件基础是够了,剩下的就要靠软件保障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7-31 16: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东西不是通过简单验证就可以的
验证不能代表每次
所以对于无菌制剂来说
你再怎么验证
每次生产还要有动态监测和灭菌监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4 02:3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