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325|回复: 20
收起左侧

[药典讨论] 新版药典二氧化硫具体哪种方法都没有标明,怎么操作求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24 10: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比如说白芍,药材项下有规定:“照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通则2331)测定,不得过400mg/kg。”现在二氧化硫测定法有三种方法,都没有标明是哪种方法测定~~~~~~!求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4 15: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三种方法都可以用,就看企业的设备了。我想一般人都会选择第一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8-24 10: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么就是通则里明确哪种方法适用于哪类产品
要么就是都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24 10: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三种方法都可以用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11: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正纠结这个问题呢,坐等大神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12: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则2331第一段明确写了:“本法系用酸碱滴定法、气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分别作为第一法、第二法、第三法测定经硫黄熏蒸处理过的药材或饮片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可根据具体品种情况选择适宜方法进行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12: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各位大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12: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salihamijiqi 发表于 2015-8-24 12:28
通则2331第一段明确写了:“本法系用酸碱滴定法、气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分别作为第一法、第二法、第三法测 ...

也就是说,企业自己根据具体品种自行选择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方法测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12: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5-8-24 10:50
要么就是通则里明确哪种方法适用于哪类产品
要么就是都可以

通则里面没有规定,我粗看了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12: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5-8-24 10:50
要么就是通则里明确哪种方法适用于哪类产品
要么就是都可以

通则里面没有规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24 1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这么细,学习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14: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Xylona 发表于 2015-8-24 12:49
通则里面没有规定,我粗看了下。

我那引号中的就是从通则中复制出来的,你告诉我通则中没有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7 14: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三种方法都可使用吧,每个方法都有各自的特点。我听研究这个的老师说顶空气相法专属性最好,假阳性的可能性最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7 14: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分人员飘过

点评

纯属灌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4 16: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14 14: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6: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6: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种方法,根据自己公司条件来选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6: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确哪种方法适用于哪类产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30 08: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20 10: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玉米淀粉用哪个方法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5 08:2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