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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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蒲公英论坛接受处罚后的心情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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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5-9-2 22: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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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石头968 于 2015-9-2 22:39 编辑

各位尊敬的蒲友、
各位关心和支持蒲公英的朋友们:
大家好!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蒲公英论坛今天接受了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的罚款决定,也虚心听取了总队领导的批评教育,就本次事件及蒲公英论坛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蒲公英论坛全体版主连夜召开QQ群会议,统一认识,统一思想,虚心接受处罚,认真改正错误,积极倡导遵纪守法、尊重版权的良好氛围,为蒲公英的健康发展,为制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传播制药技术GMP知识的同时,传递更多的正能量!

     蒲公英论坛2011年5月由一群来自天南海北、从未谋面的药企技术人员创立,他们对制药技术与GMP知识痴迷狂热,热心于传播制药技术、分享GMP实践,四年如一日,他们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在无偿地管理着论坛、无私地解答着蒲友们的各种问题、无怨无悔地奉献着自己、燃烧着自己的光和热,他们还要为论坛的硬件设施、机房租赁、带宽资源、论坛维护……寻求庞大的资金支持,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对于这样一个公益性的论坛,所有的版主,都应该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敬的!

      随着论坛的飞速发展,随着注册人数的爆炸式增长,业余的管理已经远远跟不上了论坛发展的步伐,这样那样的问题随之而来,论坛本身原始的功能就是分享知识、传播技术、讨论问题、答疑解惑,当然,大量鱼龙混杂的资源也泥沙俱下,比如某些企业的技术文件、杂志书籍的电子版本、大量国内外的法规解读、译著……虽然绝大多数来自网络,少量来自蒲友们的原版扫描,极少量来自企业内部的泄露,但是对我们论坛的声誉和形象确实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当然,蒲公英论坛也不乏大量的优秀原创作品、技术文章、培训课件,很多文章第一时间就会被无数的网站转载,甚至充斥整个网络世界,很多网站转载也都没有注明出处,但是知识被广泛传播,我们还是很欣慰的,说明蒲公英原创的影响力,也是与日俱增、不可小觑!

      通过这次事件,给我们所有的论坛管理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蹒跚学步,难免会跌倒,成长,总要付出代价,错误并不可怕,改正就好,希望通过本次的教训,能够唤起所有人对于版权的尊重,并从我们版主做起,去影响更多的蒲友,影响更多的身边的人。

      对于这次事件本身,尽管很多律师朋友也有不同的意见,蒲友们也有更多的争议,但是对于本次事件的处理结果,我们并没有任何异议,我们完全虚心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毕竟,论坛存在问题,这是毋庸置疑的。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亲爱的蒲友们,请你们不要再为我们喊冤叫屈,不要发牢骚,不要对任何人、任何部门存在不满情绪,甚至不要再在论坛讨论这件事情,毕竟,过去的终将过去,我们一定要着眼于未来,这几天,我们也和各部门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工作,我们知道,为了这个行业的进步,为了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所有人都在努力!

      就在今晚,我们做出了一个决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我们将资源下载版块暂时关闭,并将对所有的帖子进行排查,所有明显涉嫌违规的、有争议的将一律删除,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希望广大蒲友谅解,也希望广大蒲友监督举报,更希望相关部门密切注视。

    如果您觉得有哪些帖子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与论坛的在线客服联系,或者直接与86962369@qq.com联系,个人请提供您的身份证件、相关权益证明文件,单位请提供您的单位法人授权书、相关权益证明文件,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或者24小时内给予答复,经核实的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

       也请各位蒲友注意,上传、转载公开发表的文章、资料的时候,请您注明来源、出处、作者,以示尊重,如果不能确定是否侵权,请您慎重上传。蒲公英论坛作为免费的公益性论坛,人力有限,不能一一审核,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蒲公英立场无关,每一位作者请记住文责自负!

     对于您的原创作品,您一定要注明“原创版权所有”,对于蒲公英首发,也一定要注明“蒲公英首发”,如果您愿意蒲公英论坛独家发表,请注明“蒲公英独家”,所有在蒲公英论坛发表的作品,蒲公英旗下的微信、杂志、门户网站、蒲公英其它媒体享有转载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也提醒相关兄弟网站、媒体、杂志,蒲公英论坛作品版权所有,任何转载、引用……请与蒲公英论坛联系!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站或直接、间接使用论坛内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论坛的版权声明的约束,论坛版权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论坛版权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蒲公英论坛作为中国最大的制药人网上社区,做为中国最具活力的、深受广大制药人喜爱的网上交流平台,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蒲友提供免费的公益性服务。

     也欢迎各位亲爱的蒲友们、各位热心和支持蒲公英论坛的行业人士一如既往地关心、呵护、支持年轻的、正在成长的蒲公英!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GMP理论的践行者”
      蒲公英,无法停留的爱!
      未来的路,愿我们一起成长,共享共赢!

蒲公英制药技术论坛
2015年09月02日(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
执笔:石头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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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3 06: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unlu80 于 2015-9-3 07:29 编辑

处罚一事,论坛管理既已定论,不再多议,如有需要,愿付绵薄之力!另有些许想法和建议,仅作参考:
1、资源共享的问题:资源共享永远是专业论坛的主要功能之一,很大一部分蒲友也是从希望在论坛里寻找到合适的资料,从而认识论坛,熟悉论坛,进而一同建设论坛。而建设论坛,个人认为主要就是两方面:提供资源和参与讨论。那现今提供资源这块,虽然版主已经较清晰地提出了一些要求,但本人还是有两方面的疑惑:一、什么资源才能上传,例如我买了一本专业书籍或标准,我扫描后上传,注明了出处,那这本书或标准的作者和出版社是否也会认为我或论坛侵权了?说实话,我想大部分蒲友对这些法律知识不是很懂,真的不知道哪些可以上传,哪些不可以上传,如果只能上传自己亲自写的资料,我想除了文件,好像几乎没有其他的了吧,那对蒲友们来说,论坛的功能和吸引力要少不少啊,就这个问题确实挺麻烦,建议论坛是否征询相关法律界朋友意见,制定一个详细清晰的版规或要求;二、版主们太辛苦了,风声鹤唳中,很多蒲友也许没有很好理解这些要求,仍然上次这些资源,如何审核,是个大问题,又不能不让蒲友们上传资料,如哪位蒲友本着好心上传了类似的资源,版主们一时没有审核到,又被某出版社之类的苦主上告之类,那又是个麻烦事,就这个问题,除了前面我说的制定详细清晰的版规要求外,似乎只有增添版主或审核人员,或者是否有什么能初步自动审核的软件之类的应用,否则,版主们真的太辛苦,也压力太大。正如石头版主所说,蒲公英论坛都是大家业余时间在建设,在维护,再次感谢,版主们辛苦了!
2、关于论坛版面(这个就纯属个人爱好意见):通过现在这件事,至少目前论坛在资源共享这块将在一定时间里受到一些影响,那么议题讨论在这段时间里希望能更活跃,这样蒲公英应该能保持,甚至更加具有活力。但个人感觉,论坛开辟的版块太多了,说句实话,我上论坛,几乎没有从各个版块直接进去过,都是从“最新帖子”、“最新回复”、“本周热门”进去的,也许错失不少很好可以参与讨论的议题,毕竟蒲友这么多,每天新帖子这么多,很快有不少新帖子、新回复顶上去了,所以个人建议,是否在版面上进行一些调整,凸显一些具有很大讨论性的版块,合并或裁剪一些几乎没有什么动静的版块,(这方面,我也不是很懂,只是自己的感觉,也许绝大部分没有我的这个感觉)蒲公英已经做得非常好了,至少在我知道的药学专业论坛里已经非常好了,所以我也非常热爱它,但还是希望能越做越好。而且一直感觉论坛里大神很多,他们有着非常宝贵的经验和知识,如何增加大家的沟通是个关键,其实个人认为,具有如此多的专家和大神的蒲公英,如若呈现非常热烈的专业讨论,那是怎样的一个盛况啊,我想会比资源共享更加吸引人(其实在参与讨论时,可以通过邮箱等方式进行资源共享,也能帮助有需要的蒲友),这里我想提点个人不是很成熟的意见:版主们是否能多引导一些专业讨论,对一些无意义的抱怨贴、牢骚贴,不要过多引导,真的是工作中有想不通的地方我们可以大家一起讨论问题,安慰心情;但如果发帖只是为了抱怨企业或领导,我认为版主们不要过多参与或引导,当然蒲友们可以热烈参与,因为版主们是有引导论坛走向的责任,还是那句话,感谢版主们的辛苦努力,你们已经做得很好,希望以后更好,我以自己为蒲公英一员自豪,今后依然!
废话太多了,呵呵,仅属个人想法,谢谢!
祝蒲公英越来越好!

点评

以后资源共享,可能通过QQ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7 12:40
写得好!代表了大部分蒲友的真空想法,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7 12:37
Fay
写的真好,非常宝贵的意见,感谢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3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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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9-2 22: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罚多少,大家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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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有一些优质供应商的广告,这次应该还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3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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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5-9-9 09: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Doitasyoulike 发表于 2015-9-6 10:50
药典委笑了:敬酒不吃吃罚酒

他们可能一直都在哭,要哭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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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9-2 22: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才发了一篇不该在这个网站出现的信息,现在非常后悔,幸好版主删除及时。非常感谢!@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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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的,以后注意就是啦,维护论坛,从我做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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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6 09: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专业的论坛斑竹吧,大部分都在瞎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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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公益性的平台,提供给大家学习、娱乐的,哪里请专业的管理人员,也养不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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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 22: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认识蒲公英是在六月 我爱它轰轰烈烈 ,归根到底,成长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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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 22: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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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一点小感冒!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8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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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 22: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蒲公英一员,我爱护蒲公英,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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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 22: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维护本论坛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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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 22: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款多少啊?我们捐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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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  发表于 2015-9-2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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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9-2 22: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我们捐款吧!老大!@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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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  发表于 2015-9-8 11:39
同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7 12:41
感谢您的支持!  发表于 2015-9-4 02:02
真的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我想这一次,捐款就不用了 虽然对于蒲公英,金额算很大,因为几十个版主义务工作一年,所有人能够收获的纪念品总额都没有这么多 但对于咱们个人,3万元金额,不算大,几个人一个月工资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3 19:22
感谢大家的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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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9-2 22: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GMP传播与实践,个人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伴随着论坛而成长,感谢论坛。大家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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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9-2 23: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beiwei5du 发表于 2015-9-2 22:35
我刚才发了一篇不该在这个网站出现的信息,现在非常后悔,幸好版主删除及时。非常感谢!@小洁

没事的,以后注意就是啦,维护论坛,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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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9-2 23: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beiwei5du 发表于 2015-9-2 22:37
对。我们捐款吧!老大!@蒲公英

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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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 04: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lstar 于 2015-9-3 05:09 编辑

石头老师,不必在意,哪个网站没盗版?丁**号称都版权,去看看,一样乱的一塌糊涂,很正常,想正版就别在中国待着,大环境如此,尽力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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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告官不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3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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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9-3 06: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allstar 发表于 2015-9-3 04:58
石头老师,不必在意,哪个网站没盗版?丁**号称都版权,去看看,一样乱的一塌糊涂,很正常,想正版就别在 ...

关键在于  为人民服务和  如何 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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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呐,还不发作一下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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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3 06: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蒲公英一员,我爱护蒲公英,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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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3 07: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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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3 07: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必然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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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论坛,蒲公英让人会更加信心十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8 07:33
感谢祝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3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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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3 07: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junlu80 发表于 2015-9-3 06:45
处罚一事,论坛管理既已定论,不再多议,如有需要,愿付绵薄之力!另有些许想法和建议,仅作参考:
1、资 ...

写的真好,非常宝贵的意见,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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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 08: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件事心里很想说点什么,但却又说不出口,觉得很委屈又很无奈。最后只想说:蒲公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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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一起维护蒲公英的存在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3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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