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110|回复: 12
收起左侧

[验证管理] 纯化水系统、注射用水系统验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3 13: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各位:
    你们公司的纯化水系统和注射用水系统做周期性的再验证吗?如果有再验证周期是多长时间?如果不做再验证,如何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3-3 15: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oadman 于 2016-3-3 16:27 编辑

估计很多药厂在做水系统再验证,将论坛内现有的3个方案(2.5个抄初始验证)中再验证周期和取样频率汇总如下:

带风险评估的纯化水系统再验证方案(说是再验证,却有“4.8.2  纯化水的初期验证”)
4.8.2.1  纯化水检测周期:纯化水连续检测3个周期,每周期7天。
“4.8.2.2 取样点及取样频率”和“4.8.2.6 取样点及取样周期表”简述:关键点每天取样,各使用点每周期一次。
8、纯化水系统验证的周期
   (1)纯化水系统新建或改建后必须作验证。
   (2)纯化水正常运行后一般循环水泵不得停止工作,若较长时间停用,在正式生产三个星期前开启纯化水系统并做三个周期监控。
   (3)纯化水系统一年验证一次。

纯化水系统再验证方案(说是再验证,还有IQ、OQ和“性能确认分为三个阶段完成”)
15.  验证计划
15.1. 设备需大修或主机更换时需进行验证。
15.2. 每年对系统进行回顾分析,系统的回顾分析趋势需做验证时进行验证。
没有发现方案中提到的《纯化水取样计划表》

冻干注射用水系统再验证
验证总结(报告)中有:“注射用水系统连续运行的4个周期,每周期5天。每个使用点每个验证周期做一次理化检验。全部取样点每次取样均需做微生物测试和内毒素检验。”
3 再验证周期
3.1 正常情况下,每一年进行一次再验证。
3.2 注射用水系统改造后必须作验证。

新纯化水再验证方案
5.3.2 试验周期:纯化水系统性能确认为3个星期,连续运行21天。
5.3.3 取样点及取样频率:纯化水储水罐:每天1次,总送水口:每天1次,总回水口:每天1次,各使用点:每星期1次。
7 再验证周期与日常监控
再验证周期为至少每年或对设备进行大修后。


补充内容 (2016-3-3 16:44):
3个再验证方案的取样频率与日常检测并无不同,1个没有规定。结论:所谓的再验证是忽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3 13: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每年做再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3-3 14: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再验证就回顾,周期自定,自圆其说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3 14: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准备3年做一次再验证,中间都是年度回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3 14: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再验证的手段也是取样检测,只不过更频繁罢了,还不如用回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3-3 14: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6-3-3 14:28
你再验证的手段也是取样检测,只不过更频繁罢了,还不如用回顾

验证的内容可能会比年度回顾要多,比如运行确认等内容。你觉得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3 15: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gaofeng0924 发表于 2016-3-3 14:35
验证的内容可能会比年度回顾要多,比如运行确认等内容。你觉得呢?

既然你这一年里每天都在运行,而且诸如二级电导率都是每天监测并记录的,这个时候你觉得再进行运行确认还有什么好确认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3 16: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做回顾性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3-3 16: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7 15: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不需要每年都验证,只要平时维护好就可以,年度回顾数据没有偏移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4 19:3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