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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求助】关于补充申请的关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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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14: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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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有个中药口服液制剂,原本是玻璃瓶包装,现在想变更为聚酯瓶包装(规格不变),但是变更为聚酯瓶的话,由于包材的特性,原本的灌封后的微波灭菌要改成灌封前的瞬间灭菌,这样工艺就需要变更了。因为变更内包材是省局审批,而变更工艺是国家局审批,这种情况下,补充申请需要如何申报呢?是要分别报两份资料吗?
2、我们有中药煎膏剂,原本是玻璃瓶装100g,现在想要增加聚酯瓶装100g、200g等规格,这种情况是算变更内包材还是变更规格呢?两个事项分别是省局、国家局审批的事项,这种情况又需要如何申报呢?是变更内包材、增加规格各申报一份吗?那增加规格的时候可以同一份资料里面增加多个规格吗?

如上问题,希望得到大神们的解答。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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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9 14: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有做过类似申报的同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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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3-9 14: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管的松做就没有走变更,现在按你这样的情形,我觉得同时报国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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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3-9 14: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管的松做就没有走变更,现在按你这样的情形,我觉得同时报国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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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9 14: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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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9 14: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6-3-9 14:32
以前管的松做就没有走变更,现在按你这样的情形,我觉得同时报国家可以

那像我第二种情况,原有的是100g玻璃瓶的,变更内包材后的规格有聚酯瓶100g、200g,那么报国家局增加规格,是增加聚酯瓶100g、200个、,还是只增加200g的呢?好复杂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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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9 15: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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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4: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产品规格变更,同时报直接接触包装材料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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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6: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1)按照要求高变更的去报,关联要求低的变更;
按照楼主的描述,应该按照变更生产工艺报国家局审批,关联申报包材种类变更。
(2)增加包装规格,变更包装材料;
口服制剂的话都是省局审批或备案的,建议分开报,做两份资料;也可以一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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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7: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报国家局审批就可以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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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3-1 17: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产品规格变更,同时报直接接触包装材料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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