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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标准文件] 如果只是分包装,起始物料和原料药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是否可以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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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8 14: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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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原料药,如果生产工艺只是分包装,进厂要进行全检,分包装后按理也需要进行全检,这样就存在同一个物质重复检验的问题,主要是资源浪费的问题。
像这种情况:1.起始物料和原料药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是否可以共用一个,还是必须制定两套文件(文件编码不一样,内容一模一样)。
            2.成品出厂检验,是否可以只做部分项目的检验,其他的检验项目依据起始物料的检验结果出报告,例如,鉴别,有没有必要做两次,只是进行了一个分包装。
大家有空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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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8-8 15: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GMP里不是有明确规定
可以用半成品的检验来替代成品吗
只不过说明一下就好了
但是质量标准必须是两个
毕竟包装、生产企业等相关信息都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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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8 15: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1、质量标准可以共用一个、检验方法也可以共用一个,物料代码必须是两个。毕竟只是分包装,在质量标准的适用范围内可以明确适用于进厂的***和分装后的***。
          2、根据生产工艺(分装过程对成品的质量影响,可以只做部分项目,如水分、微生物、含量等),其余项目结果参考原料进厂检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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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8 17: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举得质量标准需要两个,但是前一个是原辅料标准,需要全检,如果只是分包装的话,成品检验里只检验一个微生物就可以了,毕竟物料本身没有发生变化,但是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就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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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8 17: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不能想得太简单,做法又要有依据。
1、何必呢?在你的管理文件中还要专门叙述,针对这件事专门培训,每次检查说明原因。你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但是,中药饮片药典里面有这种情况,凡例中也有说明。如果你愿意,可以这么做。
2、其实产品的生产包括2个过程,生产+包装。对应的有记录。你提的问题本质是一个包装过程,所以有相应的包装记录。日常我们对原料药成品的检验也是在包装之前取样,原料药的包装也没人说只能包一包啊。所以,包装后没必要检验。也没必要做微生物、水分等。但是你的记录必须要详细可追溯。ps:我想象的你的包装过程就是称量包装,不知道有没有复杂的过程,如过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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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8-9 13: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的,但是得说明评估
1.起始物料和原料药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是否可以共用一个,还是必须制定两套文件(文件编码不一样,内容一模一样)——需要两套文件。
2.成品出厂检验,是否可以只做部分项目的检验,其他的检验项目依据起始物料的检验结果出报告,例如,鉴别,有没有必要做两次,只是进行了一个分包装。——可以只做部分项目,其他引用数据,但是要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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