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1308|回复: 19
收起左侧

[日常管理] 中检所对照品有效期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26 16: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liujing1987 于 2016-10-26 16:58 编辑

各位同仁们:请教:中检所对照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出现新的批号原批号就过期的解释对吗?出现图片中的情况时,如果我手中还有100760-201403批号的对照品还能使用吗?



图片.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7 09: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看到一份PPT,是中检院讲的,说是国外的包括中国的基本都没有规定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有效期。我们的做法是:新批号出来,则将旧批号的与之进行薄层或液相等对比,如无新的杂质峰或斑点出现,则降级作为工作对照品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6 17: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里的对照品肯定能用,但是究竟什么时候过期,这个也不知道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7: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手里的批号100760-201403已经不能使用了,一般新批号出来的过渡期只有几个月,新批号是100760-201504,应该是15年就出了,现在都16年了,所以楼主应该定期对中检所的对照品批号进行查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0-26 19: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权威解释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20: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过很多人都与三楼的朋友说得差不多,就是新批号出来后,旧批号就多久多久后不能使用了。但一直没看到一个权威方面的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6 22: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检院也好,EP、USP也好,都会定期对现行的对照品进行复标,用以监测纯度变化,通常是旧批号没货了,才会出新批号,因此出了新批号后,中检院不会对旧批号进行跟踪监测,也不再确保旧批号的纯度就是对照品说明书上面写的纯度了,因此建议将旧批号作废,改用新批号。当然,如果你有足够的数据可以证明旧批号的纯度未发生变化,只要来检查的专家认可,那也没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0-27 07: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相应的权威解释,还有一些杂质对照品很长时间没有供应,比如天麻素杂质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0-27 07: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哎 进来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7 09: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品的管理乱七八糟,中检院对照品时常断货,没有效期新货出来旧的就不能用,什么逻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7 09: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的比较乱,没有不能用的说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7 14: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讲的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7 15: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求每个月都要去查中检院的对照品的,如果有新的批号出来,那么旧的批号还可以继续使用半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8 09: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doudou1228 发表于 2016-10-27 15:45
这个要求每个月都要去查中检院的对照品的,如果有新的批号出来,那么旧的批号还可以继续使用半年。

我是每周查询的,可以继续使用半年是官方解释吗?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19 15: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usp的是可以查的,有作废声明,中检所的不清楚了,应该也有类似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10: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检所是没有有效期这一说法的,但是新批的出了,就默认旧批的不用了,但其实也不影响使用的对照品方面的问题可以问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3-12 22: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就是专门经销中检院对照品的公司,我可以肯定告诉下,新的批号出来后,旧批号还可以继续使用180天,但老批号的别扔了,以防止出现断货,到时候还能用哦,一般中药稳定性差一点,化药对照品二三十年没问题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5-13 11: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检院出台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和《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百度一搜一大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9-4 14: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Rocco-乐哥 发表于 2017-5-13 11:15
中检院出台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和《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百度一搜一大堆。

这个中检院上没有下载,百度上倒是有,但也没个出处,不知道是否有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9-19 15: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cyajlove 发表于 2017-9-4 14:16
这个中检院上没有下载,百度上倒是有,但也没个出处,不知道是否有用

曾经有公开下载的,《管理办法》15年7月的时候还能下载的,不过现在没有了。应该《技术规范》也是这个样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21 18:0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