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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磺酸酚妥拉明、片剂和胶囊剂国家标准的公示
各相关生产企业和单位: 我委拟修订药典品种甲磺酸酚妥拉明、片剂和胶囊剂药典标准: 1、甲磺酸酚妥拉明鉴别(2)修订为“取本品约30mg,加氢氧化钠0.2g,加水数滴溶解后,小火蒸干至炭化,加水数滴与2mol/L盐酸溶液3~4ml,缓缓加热,即产生二氧化硫气体,能使湿润的碘酸钾淀粉试纸(取滤纸条浸入含有5%碘酸钾溶液与淀粉指示液的等体积混合液中湿透后,取出干燥,即得)显蓝色”。 2、甲磺酸酚妥拉明片 (1)鉴别(2)修订为“取本品细粉适量(约相当于甲磺酸酚妥拉明约50mg),加水10ml使溶解,滤过,取续滤液适量,在水浴上蒸干,取残渣约30mg,照甲磺酸酚妥拉明项下的鉴别(2)项试验,显相同的反应。”;(2)含量测定:将“取本品细粉适量......,精密称定,置25ml量瓶中,.....”修订为“取本品20片,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取细粉适量......,置25ml量瓶中,.....”。 3、甲磺酸酚妥拉明胶囊鉴别(2)修订为“取本品内容物适量(约相当于甲磺酸酚妥拉明约50mg),加水10ml使溶解,滤过,取续滤液适量,在水浴上蒸干,取残渣约30mg,照甲磺酸酚妥拉明项下的鉴别(2)项试验,显相同的反应。”。 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一个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该标准适用于生产该品种的所有企业。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电话:010-67079556 电子信箱:zhouyi@chp.org.cn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http://www.chp.org.cn/view/ff8080815c38690c015cbfb375dd5774?a=BZHX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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