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650|回复: 19
收起左侧

[验证管理] 你公司是否进了消毒效果验证,是否使用了环境菌进行挑战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7-11-30 13: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隐月 于 2017-11-30 14:29 编辑

投票











单选投票, 共有 71 人参与投票
22.54% (16)
19.72% (14)
36.62% (26)
21.13% (15)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30 13: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怕消毒剂残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30 13: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供应商能提供消毒效果验证资料,药厂是否还要重新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0 13: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11-30 13:47
主要怕消毒剂残留,

残留当然需要考虑,但还消毒效果验证是两回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30 13: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做的, 无论是考察实际的消毒效果, 还是迎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0 13: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wwd7212 发表于 2017-11-30 13:53
还是要做的, 无论是考察实际的消毒效果, 还是迎检

您公司做的时候,是否使用环境鉴定菌进行挑战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30 13: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做完消毒之后,多点取样测微生物,合格了就证明消毒效果有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0 13: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别光回帖,投个票再走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0 13: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11-30 13:54
貌似做完消毒之后,多点取样测微生物,合格了就证明消毒效果有效。

这么做,和没做一样

点评

形成记录和结论,写在验证报告里面就行,怎么会白做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30 13: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30 13: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隐月 发表于 2017-11-30 13:56
这么做,和没做一样

形成记录和结论,写在验证报告里面就行,怎么会白做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11-30 17: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知道上次看技术部写一个消毒剂验证。。。。。有100多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27 12: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都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10 17: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消毒剂的残留没做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10 17: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有菌种鉴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 14: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经过欧盟认证,检查官给提出建议,应该通过评估来确定使用环境菌进行消毒剂效果的再验证周期。目前还没有思路从哪些方面进行评估,求各位大神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0 11: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境菌。。各位大神,你们遇到的好环境菌是确定种属的吗,还是随机遇到的微生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9-25 15: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消毒周期是怎么验证的?一个周期内每天检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1 11: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怎么做环境菌挑战,求各位大神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12 16: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很少家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31 09: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自己做,因为供应商的报告不一定会包含你的环境菌,而且还有就是表面材质也不一定能都包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4 11:0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