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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管理] 【检查缺陷分析】关键设备变更时未做验证确认,药监部门也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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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8-10-16 00: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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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份公布的检查结果公示中,出现了一个这样的检查结果:


【检  查  类  型】关键设备设施变更现场检查
【检  查  范  围】生产设备变更(冻干机前箱和移动式自动进出料系统)
【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设备变更后,未有产品投产,性能确认和工艺验证还未开展,正式生产时应补充相关资料。
【处  理  措  施】准予备案


疑问1:产品不生产,可以不做工艺验证,但可以使用辅料进行性能确认啊,为什么不可以呢?
疑问2:明知道没有做相关工作,药监部门还给备案了,符合要求吗?
欢迎各位同行积极讨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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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5-19 22: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可能是基于“容缺”备案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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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8-10-16 04: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给更不好,更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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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10-16 07: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设备变更备案,验证是一个关键项目,没有不可以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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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8-10-16 08: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后备案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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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10-16 08: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描述是没有做性能确认,那么设计,安装,允许确认应当是做了的。由于还每周投入到产品中使用,性能确认计划与产品工艺验证同步也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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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8-10-16 09: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一个设备变更备案,准许就是了
正式生产时,应补充相关工艺验证(含设备PQ)资料
否则产品不得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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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8-10-16 09: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点看变更的风险评估
变了什么?对产品质量有什么潜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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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16 09: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变更备案是有时限要求的,通常要求变更发生30日内报备,已变更未投产,相关验证未开展,周期不确定只能是阶段性备案。因此上述变更备案缺陷问题的描述:设备未经性能验证、产品工艺验证,需在投产时做补充资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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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16 13: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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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5-22 08: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备案的应该是关键设备,未完成验证就备案,确实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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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6-9 15: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版GMP第142条,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等发生变更时,应当进行确认或验证,必要时,还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很明显这是经过药监局批准后才能执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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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7-9 19: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先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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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7-3 09: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学习一下,请问一下验证一般是三批次,是不是三批次验证做完并合格了,产品才能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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