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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神,医用口罩的原料有必要检验初始污染菌和微粒污染么?法规里我只看到了对初包装和中间产品的规定啊?如果要检验,那是否要要求供方呢?鼻夹和耳带的生产商恐怕很难达到吧,我们其他的无菌产品也只对中间品和初包装做出了规定,监管部门从来没有这上面提出过不合格项,也就看我们初包装和半成品的初始污染菌和微粒,检查看我们无菌产品关键物料时,也没提出要检这个,包括做CE认证时,都没有说到原料要检这,但现在我们口罩注册的咨询老师要求我们检原料,是否有这必要?假如检验,口罩的关键物料厂方都不检,我们的采购要求里是要求还是不要求呢?其次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包含无菌和非无菌的,物料是共用的,检了初始污染菌,那微生物限度还有必要控制么,毕竟微生物限度里有几种鉴定菌不得检出?各位大神们都怎么处理的,很困惑!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规定: 2.5.3 应当根据产品质量要求确定所采购初包装材料的初始污染菌和微粒污染可接受水平并形成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对采购的初包装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并保持相关记录。 2.7.4 应当根据产品质量要求确定产品的初始污染菌和微粒污染的控制水平并形成文件,明确中间品的存储环境要求和存放时间,按文件要求定期检测并保持相关记录。应当定期对检测记录进行汇总和趋势分析。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规定: 2.5.2 植入性无菌医疗器械的初包装材料应当适用于所用的灭菌过程或无菌加工的包装要求,并执行相应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确保在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时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 应当根据产品质量要求确定所采购初包装材料的初始污染菌和微粒污染可接受水平并形成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对采购的初包装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并保持相关记录。 2.7.4 应当根据产品质量要求确定产品的初始污染菌和微粒污染的控制水平并形成文件,明确中间品的存储环境要求和存放时间,按文件要求定期检测并保持相关记录。应当定期对检测记录进行汇总和趋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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