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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不少风险管理的帖子,还有好多网友发的模板,风险管理好像成为新版GMP的一大热点,GMP第13、14、15条有专门一节对风险管理提出要求,第183条要求“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因此,风险管理立即成为药企的重大课题,从大家讨论中感到,好像风险管理无所不在,从设计到选型,到安装,到各项验证,到生产控制,到检验,到储运等等无所不包。但是,我纠结于此。 说句不怕大家笑的话,我现在已经不知道所谓风险管理应该如何、从哪里入手了! 新建设一个药厂,必然有设计和建设两个阶段,风险管理应该从哪里入手呢?设计?那是设计院的工作,充分地考虑各种要素、各种风险因素是设计工作的基础,担负设计需要相应资质,要做风险评估,也是设计院的事情,这方面我们插不上手,说不上话。这个阶段,风险评估无从做起。安装?完成设计以后,从设备选型到采购、安装,一切以设计为蓝本,也按照设计标准来验收,验收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推倒重来,这里也没有风险评估的需求。至于其他各项都有相应的规程、要求、标准,风险在于执行和监督,这局限在质量控制现场监管的范畴,是GMP实施细节方面的问题。 所以,我郁闷,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划分应用在哪儿呢? 个人理解,二个方面。一是确认或验证,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由风险评估来确定,也就是说风险高的要进行确认或验证,风险越高,验证要越充分,换言之,风险低的可以忽略,不需要确认或验证,从而减轻验证的工作量。二是变更,风险评估应该是变更控制的重要部分,评估变更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是否可控、可接受,从而对变更作出肯定与否的决定。 按照我自己的观点,风险评估只应用于确认或验证前(是否需要验证)和变更控制中(决定是否允许变更),但纠结于理解上是否偏差,迷茫ing。请高手指点。 欢迎大家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也欢迎大家拍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