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0318|回复: 142
收起左侧

[QA] 金牌文件目录5(第六章物料与产品目录)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12-9-29 07: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沁人绿茶 于 2012-9-30 18:03 编辑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原 则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相对应的文件规程
文件规程编号
第102条
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查有无相关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编制管理规程
查质量标准是否符合10版药典要求;
查印字油墨标准是否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编制管理规程
第103条
应当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执行,并有记录
查物料和产品操作规程是否涵盖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发运全过程并能有效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物料进厂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发运管理规程
成品的接收和发货标准操作规程
仓库贮存管理规程
不合格品管理规程
车间物料管理规程
车间物料领用、存放、退库标准操作规程
查物料产品处理是否有相关规程支持并记录
第104条
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质量评估,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查物料供应商变更及审计报告;
供应商质量审计管理规程
查变更是否经质量部门批准
第105条
物料和产品的运输应当能够满足其保证质量的要求,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其运输条件应当予以确认
查有无相关规程支持并记录
冷链运输管理规程
供应商质量审计管理规程
第106条
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接收应当有操作规程,所有到货物料均应当检查,以确保与订单一致,并确认供应商已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物料的外包装应当有标签,并注明规定的信息。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清洁,发现外包装损坏或其他可能影响物料质量的问题,应当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和记录
任查抽查3种物料查有无物料验收操作规程及记录;
物料进厂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发运管理规程
查物料供应商是否经质量部门批准;
供应商质量审计管理规程
任意抽查3批物料查物料外包装是否有标签及已经清洁;
物料进厂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发运管理规程
成品的接收和发货标准操作规程
破损包装物料的处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规程
查物料接收记录内容是否涵盖全部要求记录条款
第107条
物料接收和成品生产后应当及时按照待验管理,直至放行
查有无相关规程支持;
物料进厂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发运管理规程
成品的接收和发货标准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待验产品管理
第108条
物料和产品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贮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任意抽查3批物料发放记录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仓库贮存管理规程
第109条
使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的,应当有相应的操作规程,防止因系统故障、停机等特殊情况而造成物料和产品的混淆和差错
确认有无进行计算机化仓储管理
原辅料
第110条
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
查有无相关规程支持;
物料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取样管理规程
现场检查确认措施是否恰当并涵盖每一包装内原辅料
第111条
一次接收数个批次的物料,应当按批取样、检验、放行
查批取样、检验、放行记录
第112条
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应当有适当的标识
查标识是否涵盖全部要求标识内容
仓库贮存管理规程
第113条
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的原辅料方可使用
查有无相关规程支持;
物料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现场检查培训及执行情况
第114条
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
现场检查培训及执行情况
物料贮存期限及复验期管理规程
第115条
应当由指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配料,核对物料后,精确称量或计量,并作好标识
查配料人是否为指定人;
车间称量备料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物料称量及配制、物料标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116条
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
查有无相关规程支持;
车间称量备料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查有无复核记录
第117条
用于同一批药品生产的所有配料应当集中存放,并作好标识
查有无相关规程支持;
现场检查培训及执行是否符合要求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
第118条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在适当的条件下贮存
查车间中间站培训及物料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中间站管理规程
成品寄库待验标准管理规程
第119条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明确的标识
查标识是否涵盖全部要求标识内容
包装材料
第120条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原辅料相同
现场检查管理及控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物料进厂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发运管理规程
标签、说明书、包装箱等管理规程
第121条
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发放,并采取措施避免混淆和差错,确保用于药品生产的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查包装材料发放人是否为专人;
印刷性材料接收、发放标准操作程序
现场检查包装材料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122条
应当建立印刷包装材料设计、审核、批准的操作规程,确保印刷包装材料印制的内容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一致,并建立专门的文档,保存经签名批准的印刷包装材料原版实样
查有无相关规程支持;
标签、说明书、包装箱等管理规程
查原版是否已保存及批准;
任意抽取3种与现使用包装材料核对是否一致
第123条
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变更时,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产品所用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正确无误。宜收回作废的旧版印刷模版并予以销毁
查有无操作规程支持;
标签、说明书、包装箱等管理规程
查规程能否保证变更正确无误
第124条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切割式标签或其他散装印刷包装材料应当分别置于密闭容器内储运,以防混淆
现场检查印刷包装材料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标签、说明书、包装箱等管理规程
第125条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保管,并按照操作规程和需求量发放
印刷包装材料管理人是否专人;
标签、说明书、包装箱等管理规程
发放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126条
每批或每次发放的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印刷包装材料,均应当有识别标志,标明所用产品的名称和批号
现场检查包材有无标识;
物料进厂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发运管理规程
标签、说明书、包装箱等管理规程
查标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127条
过期或废弃的印刷包装材料应当予以销毁并记录
查有无销毁;
标签、说明书、包装箱等管理规程
查有无销毁记录
成 品
第128条
成品放行前应当待验贮存
现场检查成品贮存是否符合要求
成品寄库待验标准管理规程
第129条
成品的贮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注册批准的要求
现场检查
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
第130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包括药材)、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的验收、贮存、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
查有无相关文件支持;
毒、精神、麻醉类管理制度
检验用剧毒物品管理规程
易制毒化学试剂管理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程
查库房、车间能否满足特殊药品验收、贮存、管理要求
其他
第131条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每个包装容器上均应当有清晰醒目的标志,并在隔离区内妥善保存
现场检查不合格物料、中间体、成品贮存及其标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不合格品管理规程
第132条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处理应当经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并有记录
查有无相关文件支持
第133条
产品回收需经预先批准,并对相关的质量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是否回收。回收应当按照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并有相应记录。回收处理后的产品应当按照回收处理中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确定有效期
查有无相关文件支持
产品重新加工、返工管理规程
第134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充分评估后,才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
查有无相关文件支持;
产品重新加工、返工管理规程
不合格品管理规程
查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135条
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考虑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查有无相关文件支持;
产品重新加工、返工管理规程
查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136条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退货的操作规程,并有相应的记录,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单位及地址、退货原因及日期、最终处理意见。同一产品同一批号不同渠道的退货应当分别记录、存放和处理。
查有无相关文件支持;
退货产品管理规程
查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137条
只有经检查、检验和调查,有证据证明退货质量未受影响,且经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操作规程评价后,方可考虑将退货重新包装、重新发运销售。评价考虑的因素至少应当包括药品的性质、所需的贮存条件、药品的现状、历史,以及发运与退货之间的间隔时间等因素。不符合贮存和运输要求的退货,应当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销毁。对退货质量存有怀疑时,不得重新发运
查有无相关文件支持;
退货产品管理规程
查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金牌文件目录1(第二章质量管理目录)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1349&fromuid=21021

金牌文件目录2(第三章机构与人员目录)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1536&fromuid=21021

金牌文件目录3(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1675&fromuid=21021

金牌文件目录4(第五章设备目录)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1849&fromuid=21021

蒲公英金牌文件第六章物料与产品目录.pdf

201.24 KB, 下载次数: 1053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0 +1 收起 理由
jjb2005 + 10 + 1 太辛苦了,这算是金牌GMP最尽职的成员之一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2-9-29 07: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第六章物料与产品目录)在那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9-29 07: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如既往的支持,需要目录

点评

谢谢你一如既往的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29 08: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9 08: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中,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9-29 08: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了,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2-9-29 08: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al770901 发表于 2012-9-29 07:57
一如既往的支持,需要目录

谢谢你一如既往的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9 08: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一个来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9-29 08: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茶,辛苦了,建议你把链接发到各群,让更多的人看到哦。

点评

好的建议,我永远做你的钢丝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29 08: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9 08: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中...

点评

持续发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1 12: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2-9-29 08: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2-9-29 08:41
茶,辛苦了,建议你把链接发到各群,让更多的人看到哦。

好的建议,我永远做你的钢丝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9 08: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9 08: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9-29 08: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辛苦了,你是最尽职的gmp成员!

点评

过奖了。JJB也是对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1 12: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9 08: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茶解渴啊  救火很及时

点评

绿茶还有消火的功能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1 12: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9 08: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辛苦了,你是最尽职的gmp成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9 09: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9 09: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看一下,看咱缺什么啊

点评

好好看哦,多提意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1 12: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徒
发表于 2012-9-29 09: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9 09: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期待。。。

点评

多谢关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4 07: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9 09: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了,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2 04:2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