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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 回收溶剂套用变更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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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18 15: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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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朋友,API原申报的注册工艺里没有使用回收溶剂,从I转A后,拟增加回收溶剂套用。按照2021年2月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微小变更(3):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中所用反应试剂、溶剂的质量标准或级别,但不降低反应试剂、溶剂的质量。

即,经过验证,制定“回收溶剂”质量标准,确定套用次数,确定套用工序,然后走微小变更。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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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2-18 16: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难填平     “不降低反应试剂、溶剂的质量。”     这对回收要求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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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19 08: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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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19 08: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相当于是打擦边球了,之前做欧美业务也都这样干,回收溶剂的质量标准与新溶剂的质量标准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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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2-19 09: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收溶剂的质量达到新溶剂的质量,还是达到拟套用工序所需要的溶剂的质量。

点评

所言极是,因为原来检测方法可能根本就检测不出来反应过程中新的杂质,即使你按照原来溶剂的检测方法合格,也并不能完全代表你溶剂里就没有新的杂质,这个要综合评判反应过程,有必要开展深入研究。  发表于 2021-4-16 09:15
按照新溶剂的质量标准控制并且实际检测质量不能低于新溶剂,也许可以打微小变更的擦边球。但是说实话这样做有风险,你回收溶剂里面是有大概率有溶剂检测方法测不出的杂质的,不可能达到新溶剂的质量,不然你也不用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2-2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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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2-28 10: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zyhlongmarch 发表于 2021-2-19 09:48
回收溶剂的质量达到新溶剂的质量,还是达到拟套用工序所需要的溶剂的质量。

按照新溶剂的质量标准控制并且实际检测质量不能低于新溶剂,也许可以打微小变更的擦边球。但是说实话这样做有风险,你回收溶剂里面是有大概率有溶剂检测方法测不出的杂质的,不可能达到新溶剂的质量,不然你也不用定套用次数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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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4-18 06: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是降低反应溶剂质量,变更最后一步反应1之前的工艺步骤中的反应试剂、溶剂种类、生产条件等(重大变更(4)除外),但原料药杂质谱保持一致。应该是中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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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4-18 06: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回收溶剂的质量能与新溶剂质量一致,可以走微小,但是,一般很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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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7 09: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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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7-1 09: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收溶剂质量研究我们做过非挥发性杂质,因为挥发性的杂质在回收过程可以体现出来并控制,但是非挥发性杂质不能体现在回收工艺参数中,且检测方法不一定能检测出来,故我们做了挥发后剩余量的变化,对比新鲜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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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 12: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是要和省局沟通,至少应该是中等。回收溶剂毕竟是回收的,质量情况很难保证和新购一致,除非回收溶剂的质量及检测方法研究十分充分,同时还要考虑周期和成本,利益权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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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7-1 13: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少有省局敢接溶剂回收套用的变更的,一般都是推到国家局,让按重大变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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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9 22: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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