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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仿制药上市前的的注册现场核查与gmp符合性检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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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4-11 07: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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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某个品种的车间生产线,刚有上一个品种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和GMP符合性检查通过,下一品种注册现场核查的时候,还需要进行GMP符合性检查吗?还是说这个剂型对应的生产线只要首个申报的品种,需要接受GMP符合性检查?
还是说每个品种上市获批前,都要接受一次GMP符合性检查?

另外如果仿制药上市前的gmp符合性检查可能每个品种都查,注册生产现场核查是否可以和gmp符合性检查分开2次接受检查,还是必须同步一起被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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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1-4-11 09: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企业想怎样就怎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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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1-4-11 09: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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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了,也认为法规要求的是一起,但是想看看实际这个法规还有没有分开的余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4-1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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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1-4-11 08: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4-5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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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想让分开,可以吗?违反法规要求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4-1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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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1-4-11 08: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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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一的检查组多少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4-1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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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08:48: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合一的检查组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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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08:53: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们想让分开,可以吗?违反法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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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09:1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sx 发表于 2021-04-11 09:07
看一下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52条。

看过了,也认为法规要求的是一起,但是想看看实际这个法规还有没有分开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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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4-12 14: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君1 发表于 2021-4-11 08:53
如果我们想让分开,可以吗?违反法规要求吗

以什么理由分开?又向谁申请分开?GMP认证也是核查中心抽调各省局的人员去的,让分开安排人员,你觉得他们会听吗?沟通不好,说不定还会把你的的核查往后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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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4-15 17: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省局会和企业进行沟通的,以企业申报的具体情况为主,至于是不是每次都进行GMP符合性检查,这个是根据产品的类型及风险评估后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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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9 16: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了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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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0 11: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分开的,不向省局提交GMP符合性检查申请就行,不过要跟省局的打好招呼。一般是二合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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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6-11 11: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一个品种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和GMP符合性检查通过,下一品种注册现场核查的时候,需要进行GMP符合性检查。我们刚经历就是同一生产线每个品种都要检查。

仿制药上市前的gmp符合性检查每个品种都查,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和gmp符合性检查国家局会建议你二合一,GMP符合性就是你们自己和省局沟通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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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2-7 22: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药上市必须是二合一现场核查,不能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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