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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产品不同适应症产品导致名称不同,注册资料是否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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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 11: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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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产品,组成、原料以及工艺完全等同,只是在申报不同适应症时根据用途产品名称不同。两个产品都是未上市产品,同时在做临床,面临的问题是
型式检验是否要分别做?
生物学报告不同名称是否可共用?
动物实验是否可以共用?
以及其他的申报资料是否可以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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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2-1-13 13: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uknqqnuq1 于 2022-1-13 13:34 编辑

要是打算申请两个注册证,最好型式试验报告分开做,因为产品技术要求,严格来说是两份。一个报告对应一个技术要求
(就算性能指标完全一致,但名称/规格型号本质上是两个产品/医疗器械)

然后生物学评价可以考虑借用

动物实验要看临床实验的需求,目的不同的,也要考虑分开。

上面是较严的思路。

实务上可以和所属的药监沟通,
原则上,如果是原料、生产工艺、性能指标一模一样的产品,就名称不同,按临床需求要分两个注册单元,
试制过程批,和型式检验报告,是有共用的可能的,(申报的时候要单独附加情况说明名称变化的逻辑)
但是要看“现管”的态度

生物学应该问题不大

动物实验和上面思路一样。


当然申报材料肯定是单独各一套的,体系相关记录可能有重叠的,就看你们实际的管理风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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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2-1-13 11: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同一产品,那么就应该可综合一下按照命名规则制定产品名称,可以多个用途,只要做好对应临床试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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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3 13: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凉风 发表于 2022-1-13 11:33
既然是同一产品,那么就应该可综合一下按照命名规则制定产品名称,可以多个用途,只要做好对应临床试验即可

现在已经是按照两个产品名称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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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3 14: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JH 于 2022-1-13 14:37 编辑

A和B是同一个东西,A用完了,B能不能代替用?用的时候人家回头一看适应症不同怎么办?
一个产品,说明书里是可以有多个适应症吧?
注册申报核查的时候,分2套资料来检查么?
要是分开的话,我突然想到,会不会老师在查B产品的时候,拿出来的是A生产记录?因为A就是B啊。到时会不会转晕了?
我觉得还是一个名称里面写2个适应症比较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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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3 15: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放在一个注册证,适用范围写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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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3 15: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即然已经在走两个产品了,哪资料肯定是两套,要分别,这是两套注册资料,生物学报告原则上也要分开,而且评审时有大机率要你分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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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3 17: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公司的经验是,型式检验分开做(因为不同产品名称涉及的国标和行标可能不一样,导致产品技术要求可能不一样),生物学评价可以共用(因为材料一致),动物学实验分开做(因为适应症不同),申报资料大部分可以共用。具体可以咨询审评中心的,现在审评中心都开放了免费咨询时间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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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2-1-14 13: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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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4 14: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应该是按照两个产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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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5 09: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luknqqnuq1 发表于 2022-1-13 13:30
要是打算申请两个注册证,最好型式试验报告分开做,因为产品技术要求,严格来说是两份。一个报告对应一个技 ...

感谢感谢  已经有了初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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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8-14 08: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借鉴,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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