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496|回复: 40
收起左侧

[职称与继续教育] 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你满意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2-7-5 08: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我写给某省药监局人事教育处及省执业药师协会的原文。

我是省内一名普通执业药师,在药品生产企业工作。现就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开展情况提出几点看法和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继续教育时长
2010年我第一次参加继续教育,当时某市举办了4天的线下培训,共6门课程。此后2011年线上网络继续教育开始普及,慢慢取代了线下培训,总体来说,每年的课程数量7-9门,15个学分,需要的时间大约还是4天左右。2020年中国药师协会提出需要增加公共课,并把学分增加到30分,90个学时,每年的课程多达20门左右。中国药师协会这样的公共课只办了一年便不了了之,留下烂摊子给省局收拾。2021年省局承袭了30个学分的要求,2022年依然如此。90个学时,约11.25工作日,以全年250个工作日算,占了4.5%,远远超出了当初4天左右的时长,占据了较多的工作时间。实际工作中,每一家企业都会基于工作来开展继续教育,根据政府“放管服”的指导思想,是不是应当让企业来承担继续教育的主体责任,协会总体指导更为合适?继续教育应当重质,而不是重量,90个学时实在有点多。
二.继续教育科目
执业药师的主体在药品经营领域,但同时也有一定的比例在研发、生产等领域,这么多年以来,科目的设置几乎从未考虑过后者领域内的执业药师,每一年选择科目都充满无奈,味同嚼蜡。2016年毕局长上任后,研发和生产领域的政策法规日新月异,我们在科目的设计方面是不是考虑一下这部分同志的需求,比如说MAH相关的法规解读,年报制度的解读,场地变更办法的解读。同时,我还发现目前大量可选科目都是XX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这种更贴近于医科的科目是不是真的合适?多一些落地务实的科目,大家自然不会太多的抗拒和反感。
三.继续教育教师队伍
目前科目的教师主要来自于大学和医院两大块。是不是可以考虑请CDE和省局检查老师来讲授一些与企业更紧密的主题,请优秀企业的负责人来分享管理经验,请代表先进技术的供应商企业来介绍新技术?形式应该多样,教师应该多元。那种照本宣科式的视频真的无法吸引人,省局和协会花了时间和经费却与期望背道而驰,应当考虑一下培训效果评价,多做做调查。
总结一下,希望未来的继续教育更加务实一些,减轻广大药师不必要的学习负担,兼顾不同领域药师的需求,对教师队伍做多元化尝试,让继续教育真正有利于实际工作。继续教育是一个好的理念,千万不要把它变成形式和负担。建议省局和协会领导能够多多开展调查研究,大家一起把继续教育搞好!

——————————————————————————————————————————————————



以上是省执业药师协会的回复,拭目以待。

请广大执业药师投票并跟帖表达您的建议,不要灌水,不要点赞,不要扯淡,谢谢!






补充内容 (2022-7-5 12:48):
调查的是您对所在省份搞的继续教育的满意度,不是您对我的帖子的满意度,别搞错了!!!
单选投票, 共有 145 人参与投票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7-5 08: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2-7-5 08: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到回复啊,是我眼瞎了吗?

点评

都瞎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7-5 09:22
我也眼瞎了  发表于 2022-7-5 09: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5 09: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文中描述的对于新法的解读,真的是与药师队伍相关的,值得提倡,特别是一些老师的视频就是对着电脑读,枯燥,毫无生气,这种应该严格拒绝,也仅仅是应付而已,应该侧重从药师工作的实际出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2-7-5 09: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卵用,都是应付而已,还要花费大量时间。

点评

一年一人继续教育费200,100万执业药师,年入2个亿,还是可以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7-5 09: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5 09: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线上总归是比线下强,就是浪费点时间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5 09: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xhw520lzz 发表于 2022-7-5 09:04
没什么卵用,都是应付而已,还要花费大量时间。

一年一人继续教育费200,100万执业药师,年入2个亿,还是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5 09: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药师侧重于药品经营领域、处方审核、药品与疾病的对症使用指导,和MAH,年报制度,场地变更有毛关系。

点评

那按照您的理解,药品生产企业需要执业药师干嘛?  发表于 2022-7-5 09:36
糊涂蛋一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7-5 09: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7-5 09: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xlql1999 发表于 2022-7-5 09:16
执业药师侧重于药品经营领域、处方审核、药品与疾病的对症使用指导,和MAH,年报制度,场地变更有毛关系。

糊涂蛋一个。

点评

就你聪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7-5 09: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2-7-5 09: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near 发表于 2022-7-5 08:59
没看到回复啊,是我眼瞎了吗?

都瞎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5 09: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你聪明                  

点评

比你聪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7-5 10: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5 09: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常因为没有单位盖章而没法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7-5 10: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5 14: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5 21:4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教育应按照经营与生产两大类区分内容进行,否则效果差强人意,实用性不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6 08: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压箱底几年了、就继续了一次、也没注册,是不是要废了

点评

从来没注册过,还会废掉吗? 没有因为证多一分收入,还得每年花钱养着,为啥还要注册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8-31 16:5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8 07: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科目的教师主要来自于大学和医院两大块。是不是可以考虑请CDE和省局检查老师来讲授一些与企业更紧密的主题,请优秀企业的负责人来分享管理经验,请代表先进技术的供应商企业来介绍新技术?形式应该多样,教师应该多元。那种照本宣科式的视频真的无法吸引人,省局和协会花了时间和经费却与期望背道而驰,应当考虑一下培训效果评价,多做做调查。
总结一下,希望未来的继续教育更加务实一些,减轻广大药师不必要的学习负担,兼顾不同领域药师的需求,对教师队伍做多元化尝试,让继续教育真正有利于实际工作。继续教育是一个好的理念,千万不要把它变成形式和负担。建议省局和协会领导能够多多开展调查研究,大家一起把继续教育搞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8 07: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科目的教师主要来自于大学和医院两大块。是不是可以考虑请CDE和省局检查老师来讲授一些与企业更紧密的主题,请优秀企业的负责人来分享管理经验,请代表先进技术的供应商企业来介绍新技术?形式应该多样,教师应该多元。那种照本宣科式的视频真的无法吸引人,省局和协会花了时间和经费却与期望背道而驰,应当考虑一下培训效果评价,多做做调查。
总结一下,希望未来的继续教育更加务实一些,减轻广大药师不必要的学习负担,兼顾不同领域药师的需求,对教师队伍做多元化尝试,让继续教育真正有利于实际工作。继续教育是一个好的理念,千万不要把它变成形式和负担。建议省局和协会领导能够多多开展调查研究,大家一起把继续教育搞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8 08: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工程师的公需课更夸张   讲比特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8 08: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每年200多的继续教育费是打水飘。内容基本与生产系统的不粘边。反正把课程放完,做做选择题。
而且选择题是考验执业药师的智商?很多就算小学一年级的都可以答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2 20:3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